法院判定「特權」是中性字眼? 金溥聰點名3法官「混淆是非」

2017-04-06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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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劉文雄指稱「特權通關」一案,高等法院5日判決金溥聰敗訴,金6日發表聲明,表示高院混淆是非、誤導社會價值觀,將依法提上訴。圖為金溥聰。(資料照,蔡耀徵攝)

遭劉文雄指稱「特權通關」一案,高等法院5日判決金溥聰敗訴,金6日發表聲明,表示高院混淆是非、誤導社會價值觀,將依法提上訴。圖為金溥聰。(資料照,蔡耀徵攝)

前立委劉文雄批曾評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特權通關」,金溥聰因而控告劉文雄,高等法院5日判決金敗訴。對此金溥聰今(6)日發表聲明,指出二審官司被判敗訴是小事,但高院對此案的見解混淆是非、誤導社會價值觀,將依法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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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文雄2015年在電視節目上,質疑金溥聰出國時「直接坐車到機場裡面,享特權通關」,金溥聰不滿名譽受損提告求償,雖然劉文雄主張只是「開玩笑」,但一審還是被判賠新台幣40萬及登報道歉,但再上訴後高等法院認定,劉文雄表達內心疑惑,應受論自由保障;且「特權」二字屬中性字眼,5日改判劉文雄勝訴,不必賠償,全案可上訴。

親民黨副秘書長劉文雄,出席宋楚瑜長榮桂冠記者會。(李振均攝)
劉文雄前年在電視節目上,質疑金溥聰出國時「直接坐車到機場裡面,享特權通關」,遭金溥聰提告。圖為劉文雄。(資料照,李振均攝)

金溥聰6日上午發表聲明,指出卸任公職後,於前年4月與家人赴日旅遊,出境時跟一般國民一樣使用自動通關程序,卻遭監察委員被提名人劉文雄誣指濫用特權通關,並在政論節目中被詆毀,嚴重損害名譽。

金溥聰也在聲明中點名台灣高等法院張競文、曾部倫、何君豪等3位法官,推翻此案一審判決,他表示,若認定耍特權屬「中性」字眼,卸任官員耍特權通關也屬中性行為,不該批評,評論現職的官員或民代過去或未來耍特權,也無任何可議之處。

金溥聰在聲明的最後也提到,個人二審官司被判敗訴事小,但高院混淆是非、誤導社會價值觀事大,實在無法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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