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航空城前員工 不願違法遭2度開除

2014-11-1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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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議員候選人楊家俍10日指出,接獲民眾檢舉,指桃園縣府投資的航空城公司意圖違法核銷縣長公關費用,相關承辦人員應不願配合而遭開除。(宋小海攝)

桃園市議員候選人楊家俍10日指出,接獲民眾檢舉,指桃園縣府投資的航空城公司意圖違法核銷縣長公關費用,相關承辦人員應不願配合而遭開除。(宋小海攝)

桃園市議員候選人楊家俍10日指出,接獲民眾檢舉,指桃園縣府投資的航空城公司,意圖違法核銷縣長吳志揚公關費用,相關承辦人員應不願配合而遭開除。《風傳媒》11日獨家專訪到這位航空城公司前員工,他表示自己曾向桃園調查站檢舉,但都未有下文,而當初不願配合核銷經費的結果,就是遭到公司2度開除,整起事件令他十分心寒,從來無法想像縣長這樣的事情竟然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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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不願具名的X姓承辦人員接受《風傳媒》專訪時表示,他經招考通過,是在2011年1月中旬以非公務員身分到航空城公司任職。今年7月某日午間,當時董事長劉志清突叫他到董事長室,並直接交下一疊單據,要求辦竣核銷經費,當時行政業務部會計處處長、也是縣府地方稅務局會計主任張秋紅亦在場,教X人員逕將單據貼在公司憑證辦理核銷。

X人員回憶,最早是縣府秘書處李姓專員出現來找劉志清,當時公司另外2位同仁都曾拒絕劉志清與總經理劉志明的交辦,「我沒想到我會是下一個」。一開始他曾去向縣府地政局兼任的主管求助,但相關主管都不同意核銷這筆經費,只好帶這些單據回航空城的8樓辦公室,向劉志清說明實況,劉十分不悅,責罵他「這是大老闆要報銷的!」。

第2次是在當年8月下旬,X人員又收到縣府秘書處李姓專員最速件公文,要用航空城公司該年度預算25萬元,購買禮品、酒品帶去赴中國考察,整個縣府的行程,只有總經理劉志明是公司人員,其他都是縣長及縣府局處首長。

9月中下旬時,縣府再拿出購買收據及人民幣交給公司,上級要X人員以最速件辦竣核銷,「當我要求依政府採購法檢附證明文件時,上級用嚴厲語氣教訓說不必了!」上級要他拿單據全部貼在公司黏貼憑證上,辦理核銷即可。

「我聽後覺得很離譜,所以仍然決定依政府採購法請縣府秘書處檢附證明文件,結果多次被拒絕」,X人員回憶,以他在不同公私單位服務多年,從未碰過這樣的經驗,他認為這件事的做法有違常理。公司內部人員也曾親向總經理劉志明反映「這樣押章其實有點過份」,而且他們向該筆酒品禮品的廠商詢問,才知道廠商早已出貨大半年,要核銷的很可能根本不是9月赴中的該筆送禮經費。

但在他堅持依法行事的這段期間裡,卻陸續遭受縣府秘書處、法制處的公務員、航空城公司董事長劉志清及總經理劉志明、以及不同上級痛罵以及白眼,結果本案最後由縣府秘書處辦理核銷,公司其他人動支經費。

更慘的是,這件事情之後,X人員明顯感受到公司的百般為難,從一開始公司對他工作能力給予佳評,轉變為稱他是個不負責任的員工,最後被開除。X人員委屈地說,「我在職期間戰戰兢兢、且力求完美並無疏失,因此上班時間病倒送醫,還曾經開刀治療」。

X人員依法提出恢復僱傭關係訴訟,一度獲得勝訴,但復職之後,今年中再度遭到航空城公司第2任總經理李維峰開除,令他心灰意冷。所幸這次在律師及調解人幫助之下取得資遣。不過資譴理由是「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員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但X人員不平表示,明明當時公司正在大舉招募員工。

X人員說,他其實在2011年9月事發時,就已經備齊資料,並且向桃園調查站檢舉此案,但3年過去了,一直未獲受理,「實在令人寒心」。經歷這些事件,他向記者表示並沒有親自接觸過吳志揚縣長本人,無從得知縣長對整件事是否知情或下令,而他自己至今仍不敢想像,這件事竟然會如此發生。

桃園市議員參選人楊家俍日前接獲民眾爆料,於10日與立委段宜康共同揭露此事,但桃園縣府嚴正強調,經費核銷一切依照程序進行。《風傳媒》記者事後獨家採訪到X人士後,桃園縣政府再於11日楊家俍另場記者會之後再度警告,航空城公司對離職員工蓄意洩漏機密,保留法律追訴權,不排除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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