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前1個多月,「取消大戶條款」的運作與呼聲再起。坦白說,這簡直是券商與股市大戶們,擺明的「選前勒索」。
嚴格來講,台灣從來沒課徵過證所稅,國內財稅學者一直認為放棄課徵股市的資本利得稅,是導致國內貧富差距擴大的重要原因。而由《21世紀資本論》的研究也可看出,「錢賺錢」(就是資本利得)的報酬率,遠遠高於以勞力賺錢。
也因此2012年馬政府第二任開始,就以「公平正義,量能課稅」為由重啟證所稅案。最後雖因外界壓力導致財政部長劉憶如去職,但至少留下一些「不怎麼像證所稅的證所稅」,「大戶條款」就是其中之一。
大戶條款是指只要一年售股金額達10億元以上者,可選擇核實申報,或就超過10億元部分的證交所得設算課稅,設算申報稅率為0.1%,未達10億元者證所稅為零。坦白說,0.1%的申報稅率實在是低得不能再低了,以財稅角度看,簡直是有名無實。但即使是如此,還是讓大戶們跳腳。
不過,券商公會提出的不僅是取消大戶條款而已,公會建議修改的內容包括:取消大戶條款、取消出售興櫃股票數量合計10萬股以上者課徵證所稅、取消初次上市櫃前取得的股票,在上市櫃後出售者須課證所稅規定,以及出售未上市櫃股票者回歸最低稅負制課稅。簡單講差不多就是全盤取消證所稅了。
如果,政府與社會唯一的關注點就是要讓股市活絡、讓股市上萬點,即使因此造成泡沫、金錢遊戲、加遽貧富差距亦無妨,也就全盤取消吧,甚至證交稅都該降它一降。但如果稍微考慮到社會分配的平均、賦稅的公平,這個「打擊面」已算小、甚至被認為缺乏證所稅該有的重分配機制的制度,就該繼續維持。
台灣的證所稅制很「殘酷」嗎?美國號稱是最資本主義的國家,持有不到一年的股票獲利要按一般所得課稅,最高稅率是三十五%;超過一年的股票交易獲利視為長期資本利得,課稅十五%。臉書創辦人祖克伯在公司上市後執行選擇權,獲利約50億美元,結果他繳交了17億美元(約500億台幣)的證所稅。如果在台灣,他要繳交的稅遠遠低於這個數字。把台灣的稅制說成對股市大戶「剝好幾層皮」,似乎非常苛刻,顯非事實。
8月底、9月初時,台股不是才上過9500點?為何當時就沒大戶條款問題,現在就有?道理上說不通,該是有其它因素讓大盤下跌─甚至可能是大戶「退場操作」吧?而選在選前1個多月提出陳情,倒令人覺得「要脅」意味十足。所有執政黨都希望股市上漲、最好是萬點長紅、永不下跌,特別是在選舉前,如果股市暴跌、下挫,對執政黨的選情當然不利。年底9合1選舉,國民黨選情拉警報之際,公會提出取消大戶條款等要求,強調取消股市就可上漲,是要脅? 是誘惑?馬政府能對抗要脅、或拒絕誘惑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