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書摘:史諾登揭密(3)──在香港的11天

2014-05-15 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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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諾登事件發生後,與美國政府合作的九家大型網路、電訊公司名字被張貼在香港的商業區。(美聯社)

史諾登事件發生後,與美國政府合作的九家大型網路、電訊公司名字被張貼在香港的商業區。(美聯社)

星期四,我到香港的第六天。我前往史諾登旅館房間,他立刻說,他收到「滿警張」 的新聞。他和女友在夏威夷同居的住處安裝了透過互聯網啟動的安全裝置,現在偵測到國安局派了兩個人――一個人力資源處職員和一個國安局調查員――到他們家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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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諾登幾乎斷定,這代表國安局已查出他可能是洩密者,但我懷疑,我說:「如果他們認為是你幹的好事,他們會派出一群聯邦調查局探員,甚至還調特勤警力支援,拿著搜索令上門,不會只派一個國安局調查員、由人力資源處職員陪同到訪。」我猜這只是自動、例行的調查,只要國安局職員行蹤不明超過某一時限就會啟動。但是史諾登覺得他們或許是刻意低調,避免吸引媒體,或驚動他湮滅證據。

不論這代表什麼意義,都表示我們必須加快腳步,準備好公開史諾登身為揭密來源的文章和錄影。我們決心要讓全世界先從史諾登本人口裡聽到他是個什麼樣的人、他的作為和他的動機;而不是他躲起來、被抓了、無法替自己說話的情況下,聽任美國政府抹黑他。

我們的計畫是再推出兩則報導,一則在次日(星期五)見報,另一則在星期六刊出。然後在星期天推出長篇的史諾登人物專訪,配合錄影訪談,登出由艾文整理的問答集。

蘿拉已經花了四十八小時把我第一次訪問史諾登的側錄剪輯好,但是她覺得太瑣碎、太冗長。她要立刻重新拍攝一段比較精簡、集中主題的訪談紀錄片,並且寫下二十多個問題,要我來問史諾登。蘿拉架設攝影機、指導我們怎麼就坐時,我又添了幾個問題。

現在已經家喻戶曉的這個紀錄片,一開頭就是:「嗯,我是愛德華.史諾登,今年二十九歲,受雇於博世.艾倫及漢彌爾頓公司、在夏威夷替國安局擔任分析師。」

史諾登接下來對下列問題逐一給予簡潔、合理的回答:他為什麼決定揭露這些文件? 為什麼這件事重要到他願意犧牲他的自由?最重要的爆料是那一項?

這些文件中似乎有犯罪或不法的部分?他預料自己會有什麼下場?

他舉出不法和侵入性監聽的例子時,變得活潑和熱情。唯有我問到他是否預期會有反彈時,他才顯露出痛苦神情,擔心政府會拿他家人和女朋友當做報復對象。他說,他要避免和他們接觸,降低風險,但是他曉得他無法完全保護他們。「不知道他們會怎麼樣,這是唯一讓我輾轉反側失眠的一件事。」他說著說著,眼眶已充滿淚水。這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看到他如此激動。

蘿拉剪輯錄影帶時,艾文和我把接下來的兩篇報導潤飾定稿。當天見報的第三篇報導揭露歐巴馬總統二0一二年十一月簽署一道絕密命令,命令五角大廈和相關單位準備在全世界發動一系列攻擊性的網路作業。新聞第一段導言就說:「《衛報》取得一份絕密總統令,透露高級國家安全及情報官員奉命擬定一份海外目標的可能名單,以備美國發動網路攻擊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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