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屋超過3戶 房屋稅將加重

2014-05-14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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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初部構想,未來自住屋第4戶以上,房屋稅將加重。(吳逸驊攝)

財政部初部構想,未來自住屋第4戶以上,房屋稅將加重。(吳逸驊攝)

財政部長張盛和14日表示,未來自住屋以3戶為限,初步構想為本人、配偶及買給直系親屬的房屋,且無出租、營業使用,適用1.2%房屋稅;第4戶以上則適用1.5%至3.6%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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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抑制囤房,財政部提出自住屋與非自住屋區分標準,分別課以不同房屋稅率。張盛和14日出席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接受質詢,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認為,3戶自住屋過於寬鬆;張盛和表示,3戶中包含夫妻同居義務一戶,另買給直系親屬者也算,使用目的必須符合未出租或營業用途。

民進黨立委薛凌質疑以3戶為限是配合張盛和自身擁有的房屋數,是否為「張盛和條款」?張盛和回應,此標準並未將自己考量入內,強調雖然持有3棟房屋,但因房屋過於老舊,本來就不用繳稅,已經好幾年都未收到房屋稅的稅單。

張盛和引用去年統計資料,指出目前全國有3戶以上有71.5萬戶,佔比不到10%,4戶以上約佔5%

他也說明,基於利率自由化,房貸利率由公股銀行自行決定,財政部不便干預。但自住房屋定義出來後,將提供公股行庫參考;非自住房屋貸款成數可降低,將會要求公股行庫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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