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實價登錄破功,該覆議也該究責

2014-01-20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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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士抗議政府賦了其實價登錄太重的責任。(資料照片,王立柔攝)

地政士抗議政府賦了其實價登錄太重的責任。(資料照片,王立柔攝)

行政院決定對導致實價登錄破功、立法院才通過的地政士法修正提出覆議。行政院不僅該提覆議,更該了解為何如此一個重要、可能破壞整個實價登錄制的修正案,卻如此輕易的通過?是否官僚體系螺絲又鬆了?有官員該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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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半前上路的房地產交易實價登錄,被視為實現「居住正義」的第一步─也是最關鍵的一步。短期而言,它新原本完全不透明的房價,成為透明、且可供所有民眾查詢的資料。過去,房屋交易價格的不透明,讓建商、房仲、投資客等有更大的炒作空間;層層相疊下,它可能讓某些地區的房價炒作到不可思議、完全背離正常市場運作的價格。房市永遠會有炒作,但實價登錄實施,至少可讓以虛偽的高房價炒作的鬼技倆消失在陽光下。

長期而言,一個價格確實、可徵公信的實價登錄制,有更重要的意義與影響。例如,學界一直認為目前不動產的持有成本太低,不論是房屋稅或地價稅,其課稅基準都較市價低太多,導致許多資金都湧入房地產投資,囤房、投機不斷。在實價登錄制穩定後,公告地價、房屋現值評定,更容易向市價「靠齊」,這就等於提升了房地產的持有成本。

許多人指責炒作房地產者,轉手之間獲取高利潤,政府卻幾乎課不到稅。20幾年前的財政部長王建煊,就曾提出要對不動產交易實價課稅─事實上,在缺乏實價登錄資料的情況下,當年推此政策有其現實的困難。但有了實價登錄制,如果未來要對不動產交易實價課稅,就有可行性,實價登錄就是這個制度的基石。

實價登錄既有此重要意義,當然應該戮力而為之。而要建立實價登錄資料庫的公信力,登錄的房屋交易價格的正確與否就成關鍵。實價登錄規定要申報價格者包括:交易人、地政士、房仲,實務上,幾乎所有房地產交易都透過地政士(一般稱代書)辦理─即使房仲業者也有專用的代書。為了維持實價登錄價格的正確性,課以地政士更大的責任,並不過份。

原本的法條規定地政士被抓到申報不實,即可開罰;但立院修法是給予時間修正,這其實就造成道德風險,申報不實的機率提高,因為,萬一倒楣被檢舉、或被內政部查到,頂多再改數字即可。而如果都要靠政府事後去追查、稽核,坦白說,每年三、四十萬筆房地產交易,政府既無此人力、亦無此能力稽核真正的交易價格。嚴格要求在第一關申報就是正確的價格,才是保障價格正確的正道。

行政院要對此修正提出覆議。該支持,特別是那些對實現「居住正義」有期望的民眾,更該支持。行政院在作此動作的同時,也該回頭究責─為何如此重要的議案,卻如此輕易的通過?行政單位嘗試、並盡最大力去說服、阻擋立法院嗎?還是麻木不仁、隨便混混的就讓它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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