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反駁假博士之指控,應主動公布副教授證書

2019-10-30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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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指出,雖然現任東吳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林桓表示,在他1988年在美國出版的碩士論文,該論文指導教授註明就已經是蔡英文博士,但是這産生另外一個疑問:1984年蔡總統有沒有具有副教授資格?(資料照,簡必丞攝)

作者指出,雖然現任東吳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林桓表示,在他1988年在美國出版的碩士論文,該論文指導教授註明就已經是蔡英文博士,但是這産生另外一個疑問:1984年蔡總統有沒有具有副教授資格?(資料照,簡必丞攝)

2019/10/18中國時報報導:「真的搞不懂!網又提出蔡英文學位新疑點?」一文,說明經建會前副主委,現任東吳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林桓,在1988年時,在美國出版了他於1984年畢業的東吳大學碩士論文,該論文指導教授註明,就已經是蔡英文博士,而且倫敦政經學院在之前一些日子,已經一再證明蔡英文擁有該校博士學位。所以,很多人就要問:為什麼還要懷疑蔡的博士學位?但是,此則新聞衍生了另外一個重大的疑問:「1984年蔡總統是否具有副教授資格,以指導碩士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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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桓於他自己1984年東吳大學碩士畢業論文序中寫道:「本文完成於七十三年春,論文口試通過後,旋奉召入伍」。另外,現在東吳大學法學院官網師資,專任副教授林桓介紹:亦顯示林桓1981-1984年他就讀東吳大學碩士,當時指導教授是蔡英文博士;另外再依據總統府官網介紹蔡總統:「「留學歸國後,先後擔任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及教授(1984-1990)」。以上三者在在證明林桓於1984年東吳大學碩士畢業,也證明指導教授就是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蔡英文博士,理論上應該無誤。

林桓(東吳大學副教授)出席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舉辦「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  」聽證  程序。(陳明仁攝)
東吳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林桓。(資料照,陳明仁攝)

依據總統府官網,記載2019/9/23記者會,及2020台灣要贏論文真相兩者,內容皆說明:「蔡總統1984/3取得倫敦政經學院博士學位,1984/12/8政治大學向教育部學術審查委員會申請副教授證書,直至隔年1985/10/28教育部才審查通過副教授資格」,以上兩則敍述完全一樣,證明也應該屬實。

我國大學聘任教師的起算,都是採用學期制2/1或是8/1開始,除非特例不會有其他日期,而教育部審議也會配合一年兩次,而且會註明何時生效。以我自己第一次在海洋大學教學,學校聘書1988/2/1起算,但是海洋大學送審,教育部於1988/6/27才審議通過並核發證書,但是註明2月即生效。

本案反觀,依據總統府公布:「蔡總統1984/3取得倫敦政經學院博士,1984/12/8政治大學以她的博士證書及論文,向教育部申請副教授證書,直至隔年1985/10/28才審查通過副教授資格」。教育部審核下來的副教授證書,依據規定一定會註明起算時間,但是總統府所提供的前述兩則訊息,並未提供?

依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第42 條:「教師證書所列年資起算年月之核計方式如下:一、新聘教師依法自起聘三個月內報本部複審,經審定通過者,以聘書起聘年月起計」。這裡我們要再提出另一個重大疑點:

總統府官網提供之政治大學73.12.8(73)政人字第3057號公文,係檢送「客座教師」蔡英文三本博士論文,送給教育部審查「副教授」資格的公文,公文只是稱呼蔡英文為「客座教師」,由此可以百分之百的印證,在1984/12/8往前推,一直至蔡總統在政治大學的起聘日期為止,不管這個期間有多長,政治大學應該都只是聘任她擔任未具大學教師資格的臨時職位「客座教師」而已,「客座教師」並沒有指導碩士學生的資格。然而林桓案,她於1984年春季,即以副教授資格指導,很明顯偷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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