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曉觀點:為何有毒爐渣遍台南?看南市府回應就知道!

2019-09-30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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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斗南鐵道穀物倉庫成為廢棄物堆放場,遭環保業者非法堆置8719.5噸的燃煤飛灰,燃煤飛灰快要滿到穀倉頂。(環保署提供)

台鐵斗南鐵道穀物倉庫成為廢棄物堆放場,遭環保業者非法堆置8719.5噸的燃煤飛灰,燃煤飛灰快要滿到穀倉頂。(環保署提供)

各式爐渣中,最具毒性的是「焚化爐渣底」。其重金屬與戴奧辛有高度致癌風險。全國最大焚化爐渣底處理公司「映誠」販售高度摻合焚化爐渣底的砂土給各工程公司,嚴重汙染台灣土地。映誠在2016年遭起訴、判決的十個汙染案件中,七個案情最重的在台南。其中四個汙染案的業主是台南市政府,兩個是台南市地重劃案,一個是內政部營建署!若非官場有人,映誠何敢讓有毒爐渣肆虐台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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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日前舉臺南地檢署《105年度偵字第9734號》、臺南地方法院《105年重訴字第28號刑事判決書》內容說明 「南鐵安置宅土地遭焚化爐渣底污染」。台南市政府雖然立即提出回應。但是,南市府所提說明,並無佐證,難平公眾疑慮。更令人痛心的是,南市府以「只回應問題、不解決問題」的敷衍態度面對市民的健康風險。其中,更有諸多包庇、掩飾之嫌,特此提出。

一、南市府稱遭焚化爐渣底污染的「臺南市南台南站副都心第一期區段徵收工程(南工程)」僅為「道路工程、管線工程及排水工程等」。

被汙染的「道路工程、管線工程及排水工程」環繞「住宅區及商業區」,仍為活動於該區域的居民、客群可接觸。此外,透過地下水、雨水的萃取,焚化爐渣底中的重金屬、戴奧辛等毒物,將擴散至周邊「住宅區及商業區」,甚至進入施工不良的建築物內部。例如,連續壁裂縫漏水難補、地下室停車場積水的南鐵安置宅。周邊居民仍承致癌風險!

二、地政局稱「道路工程摻底渣一事,經第三公正單位鑑定,不影響結構安全及使用需要」。

行政院《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並未將「焚化爐底渣」納入再生粒料來源!公共工程若執意要使用焚化爐底渣,該底渣須經「篩分、破碎及水洗」等製程。且該公共工程須「另為設計」、且「公開明文」地規範該工程使用焚化爐底渣。然而,在司法調查階段中,南市府為了避罪,宣稱對「映誠」汙染行為完全不知情。既然不知情,自然未對該工程「另為設計」!如今,南市府又何能宣稱使用了「未經處理的焚化爐底渣」的工程「不影響結構安全及使用需要」!?南市府委託的鑑定單位如何「公正」地足以顛覆《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

此外,地政局玩弄文字遊戲稱「不影響結構安全及使用需要」。但是,更重要的「市民健康」呢?地政局避而未談!

三、地政局稱「於事發後依契約及相關法律規定,辦理減價收受驗收作業完成後,並追討廠商不當得利,以維護『市府權益』」。

有毒「焚化爐渣底」危害的是「市民健康」、「土地安全」。地政局不思解決此二根本問題,竟只想維護市府自己的權益!把 「市民健康、土地安全」作為交易工具來減少市府支出,令人難以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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