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朝平觀點:讓上駟之才涉險搶救詐騙嫌犯?這就是政府的本事?

2016-08-10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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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南非大使陳忠在機場抗議肯亞政府蠻橫。(外交部提供)

駐南非大使陳忠在機場抗議肯亞政府蠻橫。(外交部提供)

5名涉嫌電信詐騙台灣人在肯亞法庭獲判無罪,但我外館檔不住中國大陸強大政治勢力,5台人9日凌晨被送上專機遣送大陸。府方對此表達遺憾,外交部對肯亞政府發出嚴正抗議;陸委會也說,陸方罔顧兩岸主管機關長期以來合作默契,漠視我方訴求,嚴重傷害台灣人民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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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根據新華社最新的報導,五名台籍嫌犯已經抵達大陸,大陸國台辦也已經已經透過管道通知台灣方面。

這則新聞披露至今,似乎沒有見到台灣朝野有甚麼激情的反應,換句話說,台灣民眾壓根不覺得陸方的作法,「嚴重傷害台灣人民情感」!

2016-08-08-駐南非代表陳忠給肯亞的公開信-外交部提供.JPG
2016-08-08-駐南非代表陳忠給肯亞的公開信-外交部提供.JPG

肯亞案的五名台人,已經在台灣駐南非辦事處的「斡旋」「勸誘」下,延審五次,最後,肯亞法院裁判五人無罪。此個案的案情和延審經過,頗為蹊蹺。外交部有義務說明清楚。

第一,五名台人是不是和另外四十名大陸籍的嫌犯一起被捕的?如果是,那麼,外館是依據何種證據,說服肯亞法院五次延審?是因為五名台人,具有某種專業?具有一定的語言專長?在肯亞有合法的工作證?有肯亞的合法公司出面具保?

第二,如果,五名台人既無專長,也不具語言能力,更無合法的工作證,試問,外館是如何說服肯亞方面延審五次,最終判無罪?曾幾何時,我們的外交官竟然能用三寸不爛之舌就能說服肯亞警方與法庭?

第三,外館能否證明,他們在說服肯亞五次延審乃至宣判台籍嫌犯的過程裡,一切合法?絕無運用法外乃至於非法的手段?恕我孤陋寡聞,但是,根據歷年國際組織發布的調查報告,我實在無法相信肯亞的司法獨立與政治清廉是排名在國際前茅者。換句話說,如果,國內民粹的壓力,逼得外館人員必須另闢「蹊徑」,運用灰色手段,去和台籍嫌犯的犯罪當地國打交道,爭取將台籍嫌犯遣返台灣,只為和大陸嗆聲 這是陷外館人員於不義與不法,更有可能釀成國際外交醜聞。

台灣大量輸出電信詐騙嫌犯,已然聞名全球,偏偏,新政府還拼命耗費資源去爭搶這些人渣,訓令我們的外交官涉險救人,搶人不成,便歸罪大陸方面漠視我們訴求,傷害台灣人民感情?這種廉價的民粹外交兩岸政策,真實反映了新政府的理盲與弱智!哪一天,派駐在國外的外館人員若是在駐在國或是酒駕被抓,或是因為「搶救」電信詐欺案嫌犯,涉及賄賂,不知道新政府又該如何操作?

一個值得思索的問題是:為什麼兩岸的電信詐騙集團都選擇在開發中或未開發國家作案?一是因為這種新型的電信科技犯罪,一般低度開發國家的檢警人員或許無力偵查。二是因為低度開發國家的司法系統紊亂,容易混水摸魚,一旦東窗事發,容易脫身,即使被判刑,都還有機會有罪變輕罪,輕罪變無罪。也就是說,在低度開發國家從事電信詐騙,無論是機會成本、還是實質成本,都比其他地方來得低。而針對大陸民眾進行電話詐騙,由於大陸民眾普遍信任公部門,容易受騙上當,也就推高了電信詐欺集團的詐騙成功率與獲利率。

詐騙集團進駐的低度開發國家,往往是台灣當局鞭長莫及之處。台灣真想要打擊電信詐欺犯罪,誠心履行「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勢必寄望大陸司法檢警與外交部門能與當地國合作,偵緝搜捕電信詐欺嫌犯。至於耗費外交資源人力,爭搶人犯的管轄權,不僅是以上駟之才搶救可殺之人,尚且授人放任電信詐欺犯罪的口實。

台灣真想打擊電信詐騙犯罪,為國際社會治安盡一份力,其實很簡單:做好源頭管制!

凡是涉及電信詐欺犯罪,經判刑確定者,沒收護照,服刑結束否,管制出境十年。十年過後,電子通信技術再進步,電信詐欺的上游和下游,環境丕變,想要再涉足電信詐欺「產業」,怕也是力不從心了。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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