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駿觀點:行政院長的權力傲慢

2016-06-09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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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花學運學生衝進立院抗爭情形。(余志偉攝)

太陽花學運學生衝進立院抗爭情形。(余志偉攝)

行政院長林全在昨天(6月6日)晚間播出的電視專訪中表示,「太陽花學運人士攻進行政院的行為不值得鼓勵,但可以原諒」。一個曾經留學美國、具有博士頭銜的行政院長竟發此言,不知他在美國是不看新聞,專業搞得太過精尖,無暇注意其它事物?還是怎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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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哪一個民主先進國准許有全國性象徵意義的官署被攻擊而不採取法律行動的?林全可否舉證一二案例,讓大家參考學習?林在美國讀過書,雖非法律專業,應該知道攻擊官署,特別是白宮、國會與各部會之類的官署,所可能要承擔的法律與現實效果吧?台灣媒體2013年10月5日報導:「一名女駕駛載著1歲稚女,試圖硬闖通往白宮車道,警方與她追逐8分鐘約2.7公里,2名執法人員受傷,婦人在國會山莊外遭亂槍擊斃,嬰兒毫髮無傷。」如果狡辯不知道,那就是連最基本的見識與注意力都不具備,怎麼當行政院長?

「可以原諒」本身不就隱含了對暴民的一種縱容、肯定與鼓勵嗎?說什麼「決定撤告因為是告訴乃論,才有撤告空間。告訴乃論本來就可以告、可以不告,本來就可以斟酌。」什麼都可以斟酌,連慰安婦的被迫都可以斟酌成可能有自願者。奇怪的是,林的斟酌都有特定方向。對大腸花屁孩撤告,不就是因為當初真正的幕後教唆者正是今天的主子,幫助者正是今天許多同僚與抬轎者嗎?今日撤告只是想要回溯淡化、合理化、乃至合法化當初的攻擊憲政秩序的野蠻流氓行為嗎?就是要為自己陣營昔日無恥的違法敗德蠢行覆蓋遮羞布,試圖塗抹掩飾嘛!您的「斟酌」讓人看到鮮明的黨同伐異,且愛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請問林全,今天如果反對黨也糾眾圍攻佔領立法院與行政院,您將作何表態與處理?

我們的法律對於這種嚴重攻擊中央官署的行為若是只能適用告訴乃論的法律,是不是我們該有一種警覺,我們的法律對憲政秩序有保護不周的嫌疑?是不是該全面檢討法律的周延性與憲政秩序的尊嚴,加以合理修改補強,讓我們的憲政能發展得更理想?而非說什麼「既然可以告、可以不告,就不要完全從法律角度來看這個問題,應該多一些政治思考,決定撤告因為是告訴乃論,才有撤告空間。告訴乃論本來就可以告、可以不告,本來就可以斟酌」。這裡的「斟酌」顯然是最無恥赤裸之個人權力的展示,老子有權,就這麼幹了,你們囉嗦什麼?不是嗎?

若真要做「政治思考」,應該合理且有益於未來吧?是不是應該如何補強各種法律機制,讓社會更能有續發展,避免將來容易發生暴動虛耗,而非縱容、肯定與鼓勵吧?!別忘了,現在你們在台上,真有萬一,你們就會站上昔日靶子的位置,搞好這方面的法律機制也是為你們著想啊!從近兩個多星期各界對你們的批評,甚至有昔日的戰友已經對你們開砲甚至要採取法律行動的情況,還真不能不為你們擔心吧!喔,我可能錯了,你們可能自認,已經大權在握,天下蒼生奈我何吧!?

*作者為獨立評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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