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行之有年的國民旅遊卡制度,近期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再度引發熱烈討論。有提案者於5月發起連署,主張廢除現行的國旅卡制度,全面恢復因公務無法休假時的「不休假加班費」,並以現金全額發放。提案內容指出,現行機制將原本屬於勞務對價的部分加班費轉化為國旅卡消費額度,並設定特定的核銷管道與產業別限制,實質上影響了公務員對勞動報酬的自由處分權,且政策振興觀光的成本不應由基層權益承擔,過多限制也對公部門留才帶來負面影響。
針對這項廣受關注的訴求,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在綜整銓敘部、交通部觀光署以及行政院主計總處等相關部會的研議意見後,正式在平台給予回應,明確表態現階段暫不參採廢除國旅卡的建議方案。
國旅卡限制重重盼換回現金?公共政策平台提案廢除掀起波瀾
人事總處在說明中指出,公務人員的休假制度設計核心在於維護同仁的身心健康,加班費則是提供額外勞務時的對價補償,兩者的制度本質與政策目的存在根本差異。
若將應休假日數全數改為發放未休假加班費,可能導致部分人員為了領取費用而忽略休息需要,進而增加長時間處於工作狀態的過勞風險。維持一定天數的「應休假日數」規範,能實質引導公務人員妥善安排作息,達到工作與生活的平衡。
全面發放加班費恐釀過勞風險?人事總處揭露平均休假數據
根據人事總處統計資料,民國114年行政院暨所屬中央與地方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平均年度實際休假日數達到11.32日,全體人員中僅有特任官與民選地方行政機關首長平均請休日數低於10日。
這項數據反映出目前要求具備10日以上休假資格者「應休假10日」的規定,在實務運作上確實發揮了引導同仁定期休假的成效。
1.6萬補助額度與加班費如何併行?現行規範拍板續行至117年
人事總處強調,國旅卡補助本質上屬於法定福利措施,若貿然全面廢除,反而會直接影響同仁既有的福利權益。為了兼顧政府政策的連續性與制度穩定,行政院已正式核定自民國115年至117年期間,持續依照現行的國旅卡規定辦理。人事總處表示,休假補助機制原則上每3年會定期檢討一次,未來將持續蒐集各方實務運作意見,作為後續制度優化與滾動檢討的參考依據。
《風傳媒》訪問在職公務員,受訪者指出,現行公務人員制度並未強制要求請滿10天休假才能領取1萬6000元補助,他主張應評估恢復請休滿10日的門檻規範,才能實質落實讓公務同仁定期休假的美意。此外,受訪者也質疑,近年軍公教薪資已數度調整,國民旅遊卡的補助上限卻長期凍漲、停留在1萬6000元,補助金額應研議隨薪資調幅進行連動調整,以符合物價與實質待遇的成長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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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國民旅遊卡是什麼?申領身分與3大合作發卡機構公開
在申請資格方面,只要年滿18歲且具備公務人員身分者皆可申辦,適用對象涵蓋行政院暨所屬中央與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各級學校職員、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以及依相關法規進用之約聘僱人員。目前獲得官方授權承辦國民旅遊卡業務的金融機構共有3家,分別為聯邦銀行、玉山銀行與永豐銀行,符合資格者可向所屬機關配合之銀行提出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