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屆監察委員任期七月底屆滿,總統府已經在三月展開審荐小組作業程序,或許為了趕在「畢業」前交出「成績單」,部份監委查案又爆發爭議,矛頭直指四年前的新竹市長林智堅碩士論文案的「台大學倫審查機制與標準」。
「小智論文案」被視為四年前推倒民進黨選舉的第一張骨牌,沒想到,今年又碰上地方選舉年,「小智論文案」竟重出江湖!很難推斷笑的到底是民進黨還是國民黨?查案監委哪壺不開提哪壺的功力,大概讓賴清德總統都牙歪,因為總統能提名監委,還真不好「指導監委」該查什麼案不該查什麼案?賴清德甚至不能問查案監委們─你們到底是揣度誰的心思要啟動「小智論文案」的調查?是當事人林智堅?還是小智恩師前國安局長陳明通?或者兩人的大老闆─英系掌門人前總統蔡英文?還是以上皆非,純屬多事?
萬件陳情不理,哪路神仙讓監委甘當英系的御用護航?
查案監委特別發出新聞稿澄清,一,此案是民眾陳情,監委本於權責必須啟動調查,媒體報導以「重啟調查、政治追殺」等形容,偏離事實;二,有論者批評監委查新竹棒球場案,但兩案毫無關聯,且監委獨立行使職權,批評者以個人好惡「指揮」監委辦案,有政治凌駕法律之虞;三,各界批評予以尊重,但應先了解法律而非先攻詰監察院,調查報告可受公評,有關政治力介入的臆測,實屬多慮。
三位監委的澄清,言之成理,却又似是而非;第一,根據監察院公布的統計,去年收受民眾的陳情書狀就高達一萬五千多千,平均每月有一千二、三百件之多,如果民眾陳情監委都「必須」調查,監察院大門前大概要暴動了,一件一人就有一萬五千多人要質問監委,為什麼幫小智查學倫?却不幫自己查冤屈?質言之,監察院收受民眾陳情書狀,不等於「必須調查」,甚至不調查者為常態,調查者為特例。
第二,依法監委獨立行使職權沒錯,新竹棒球場與林智堅論文風馬牛不相及也沒錯,最大的錯誤是:監委顯然沒搞清楚「職司官箴」的監察院,「虎頭鍘」的主要對象是「官吏」而非「學者」,是「政治責任」而非「學術倫理」;換言之,新竹棒球場有沒有「官吏玩忽職守」?遠比「台大某論文學倫案之審查機機制與標準」,更符合「監察委員」的職權,的確也有監察委員申請自動調查球場案,不過,迄今仍無調查之下文。
染指學倫委員會,監察院想變身「論文審定院」?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與《監察法》,監察院對行政機關及其公務人員有調查、糾正、彈劾及糾舉之權,國(公)立大學經費來自政府,教職人員屬廣義但非「公務員服務法」之「公務員」,但兼行政主管者則屬之,亦即監察院對公立大學的「行政作為」(經費使用、招生程序、人事任命)等具有調查權,比方台大校長之「拔管案」,當年監察院就介入並成為「拔管」主戰場,調查後甚至彈劾台大前校長管中閔,但也引起極大爭議,因為這直接干預「大學自治」(遴選校長)之精神。 (相關報導: 風評:司法雙標縱放自己人,監察院連蒼蠅拍都沒收了 | 更多文章 )
監察委員調查大學相關案件,早有前例,私立大學從招生、錄取率、教育部補助款、乃至職場霸凌,都有過調查,但最終糾正或要求教育部檢討,亦即監委糾彈調查標靶是「教育部監督私校運作不力」,而非大學;國立大學的調查案也有,一個簡單對比就是「拔管大將」前中研院士吳茂昆因為在東華大學校長任內違法兼職、未依法迴避、涉嫌侵害專利權等被彈劾,其他亦多為權勢霸凌、性平事件、利益兼職等等非關學術自由的個案,基本符合大法官解釋「大學自治」的範圍─包括課程、教學、學術研究及涉及學術專業的人事審查─之外;最接近「學術」的調查是十三年前,監察院對大學「重研究、求發表、輕教學」的「學術補助款量化指標」提出糾正,但糾正對象是教育部而非大學,亦即糾正教育部以補助款揠苗助長論文發表的扭曲現象,更直白講是對教育部以論文發表數為KPI的「頂大計畫」的逆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