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日報》公司,被控《港區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今(9日)上午10時於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宣布判刑,其中黎智英被判入獄20年,當中18年須與黎牽涉的欺詐案分期執行。此一判決引發國際新聞自由與人權團體強烈反彈,認為此案凸顯香港公民自由的快速流失。
根據香港《明報》報導,法庭裁定黎智英為各項串謀的「幕後主腦」和「推動者」,故此將黎的量刑起點提高。其中煽動罪的量刑起點由原本21個月增加兩個月,以監禁23個月量刑;兩項勾結外力罪則由判囚15年的量刑起點上增加三年,定出以監禁18年量刑。
現年78歲的黎智英為英國公民,自2020年12月起持續被羈押,其家屬多次對外表達他在獄中健康惡化的憂慮,其中包括長時間單獨監禁的影響。
根據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香港西九龍法院在書面判詞中表示,並「不傾向」基於醫療理由減輕刑期,並強調在性質嚴重的案件中,健康狀況極少、甚至幾乎不可能構成減刑依據。
判詞指出:「一般原則是,醫療理由極少(若非從不)會成為減輕重大罪行刑罰的基礎。」
黎智英的辯護律師曾指出,他患有高血壓、糖尿病等多項慢性疾病,但法院未予採納。

「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審判結果早已注定
多個國際人權組織隨即譴責此一判決。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亞洲區主任培雅思(Elaine Pearson)表示,考量黎智英的年齡與長期羈押狀況,這項判刑「實際上等同於死刑」。
她指出:「如此規模的刑期既殘酷,又極端不公。」培雅思並表示,黎智英多年來遭受的迫害,顯示中國政府決心摧毀獨立新聞、噤聲任何敢於批評共產黨的人士。
現年78歲的黎智英為英國公民,自2020年12月起持續被羈押,其家屬多次對外表達他在獄中健康惡化的憂慮,其中包括長時間單獨監禁的影響。
「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Committee for Freedom in Hong Kong Foundation,CFHK)同樣強烈譴責判決結果,指其象徵香港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下,法治進一步崩壞。
該基金會主席、前美國駐港總領事甘明軒(James Cunningham)在聲明中表示,對黎智英的檢控「自一開始就是對法治的扭曲」,判決結果早已預設。
他說:「今日的判刑,對一名健康狀況不佳、且在某種形式的單獨監禁中度過近五年的78歲老人而言,風險等同於死刑。」他並呼籲立即釋放黎智英及其《蘋果日報》同事。
多名《蘋果日報》前高層同案判刑
本案中,另有六名前《蘋果日報》高層與員工同案被判刑。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總編輯羅偉光,以及評論作者馮偉光,均被判處10年徒刑。
前《蘋果》社長張劍虹被判6年9個月,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被判7年,《蘋果》前總編輯羅偉光遭判10年,前《蘋果》前主筆楊清奇:7年3個月被判7年3個月。上述人士皆已就《香港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名認罪。
保護記者委員會:新聞自由的「最後一根釘子」
保護記者委員會(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CPJ)表示,此一裁決是香港新聞自由遭受的最沉重一擊。
CPJ執行長金斯柏格(Jodie Ginsberg)在聲明中指出:「香港的法治已被徹底摧毀。今天這項極其惡劣的判決,是為香港新聞自由棺材釘下的最後一根釘子。」她呼籲國際社會加大壓力,爭取黎智英獲釋。
黎智英於去年12月被裁定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名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名成立,相關指控皆源自北京於2020年實施的《香港國家安全法》,該法被廣泛用於鎮壓民主運動與異議聲音。
對新聞自由倡議者而言,黎智英的命運已成為香港「一國兩制」承諾瓦解的象徵,也向媒體與出版界發出明確警訊:挑戰當前政治秩序,可能付出數十年自由的代價。
(相關報導:
黎智英遭判刑20年!陸委會一小時內火速發聲:台灣人應「注意1事」
|
更多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