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在2025年11月27日通過《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規劃透過特別預算,自2026年至2033年投入新臺幣1兆2500億元,透過軍售、商售與國造等方式,籌獲包括精準火砲、遠程精準打擊飛彈、無人載具及其反制系統、防空飛彈、反彈道飛彈、反裝甲飛彈、人工智慧輔助及C5ISR系統等裝備,另外也將透過與美國合作生產等方式,提高國內的軍備產能。
在行政院將條例草案送抵立法院後,美國國防部也在2025年12月17日,宣布高達111億美元的對台軍售案,出售前述特別預算擬採購的部分武器系統,包括82輛俗稱「海馬斯」的M142高機動性砲兵火箭系統與相關彈藥、60輛M109A7自走砲系統、42套IFATDS砲兵系統、ALTIUS-700M與ALTIUS-600無人機、1545枚拖式反裝甲飛彈、1050枚標槍飛彈、台灣戰術網路(TTN)暨部隊覺知應用套件(TAK)及其他武器系統之零附件等。
特別條例提出後,由於金額龐大,引發不少的質疑。不過平心而論,這份特別預算雖存在期程規畫可能過分樂觀、系統整合難度高等疑慮,但所擘劃的戰力整建項目,包括打造「臺灣之盾」與提升遠程精準打擊能力等,確實能有效提升國軍戰力,以因應2035年時共軍對我之軍事威脅。
共軍2035年時的聯合火力打擊作戰
在2035年,共軍武力犯台時的「聯合火力打擊作戰」,所用者除傳統的彈道飛彈與巡弋飛彈外,還會加上遠程火箭與由人工智慧協助操控的大量蜂群式無人機,使共軍2035年時的「聯合火力打擊作戰」,在整體火力投射量、第一波火力投射量與攻擊效率上,均會比現在大幅增加。
首先,具跨海打擊能力,可執行一定程度精準打擊的遠程火箭,不僅使第一波的火力投擲量倍增,還能使「聯合火力打擊作戰」的分工更有效率;也就是共軍可用遠程火箭打擊臺灣西岸的機場跑道、港口等大型面目標,與可機動部署之防空飛彈、反艦飛彈與巡弋飛彈的位置,並將精準度更高的彈道飛彈與巡弋飛彈,專門用於攻擊國軍C5ISR系統的重要節點,力求在頭幾波的打擊後,就能重創、甚至癱瘓國軍的指揮管制能力。
蜂群式無人機的加入,對國軍的威脅更不容小覷。因為這些可跨海打擊臺灣陸地目標的無人機,雖然破壞力比不上彈道飛彈與巡弋飛彈,但由於數量龐大,且能在人工智慧的協助下,調整進入臺灣陸地的方向,大幅增加防禦的困難度,還能藉由識別並破壞關鍵設施,使高價值武器系統無用武之地。以國軍的愛國者三型飛彈連為例,一旦共軍自殺無人機成功辨識並破壞了作戰控制站(Engagement Control Station , ECS)或相列雷達,縱使其他飛彈發射車完好無損,整個防空飛彈連的接戰效率照樣大幅降低、甚至喪失!
2035年時,隨著更多的航艦成軍服役,共軍的「聯合火力打擊作戰」將獲得部署在西太平洋之航艦戰鬥群的加強。屆時戰鬥群中的055型驅逐艦,就可從臺灣陸基反艦飛彈的射程外,用遠距精準彈藥打擊台灣東部海域的國軍軍艦,和臺灣東部陸地的佳山基地、石子山基地等重要軍事設施,力求在前幾波的「聯合火力打擊」中,迅速捕捉殲滅國軍海空軍的主力,或使其陷入無法發揮作用的境地。
此外,隨著國軍大量部署機動的飛彈與雷達後,浮現一個新問題,就是這些機動飛彈系統,往往由好幾部大型車輛組成,在進行戰力保存時,不僅需要不小的空間,也必須有良好的交通設施以便能迅速移動;但臺灣西部因為地狹人稠加上高度的城鎮化,恐怕會找不到足夠數量的位置,讓這些飛彈系統進行戰力保存,畢竟光是美國軍售的岸置魚叉反艦飛彈系統,就已多達百套。
讓情況更棘手的是,雖然美方已對國軍提升跨海打擊戰力開了綠燈,但仍對國軍於「發現共軍進犯徵候明確」時,對中國大陸東南沿海軍事目標進行「先制打擊」,持保留態度;這使國軍在2035年,共軍第一波「聯合火力打擊」的火力與精準度皆大幅增加,臺灣陸地合適戰力保存位置卻相對有限的情況下,若國軍無法成功攔截多數的飛彈、火箭與蜂群無人機,則國軍的C5ISR系統、防空、反艦與跨海打擊戰力,恐怕會在共軍的「聯合火力打擊作戰」中,遭到重創。
臺灣之盾的作用
國防部構想中的「臺灣之盾」,就是著眼於應付2035年時,共軍「聯合火力打擊作戰」的威脅。
依據現有資訊,「臺灣之盾」主要包括兩個部分。第一是針對共軍的遠程火箭與日後的蜂群式無人機,籌獲兼顧成本效益與防禦效果的武器系統,讓國軍的愛國者三型、天弓三型、強弓與「國家先進地對空飛彈系統」(NASAMS),能專司攔截共軍的彈道飛彈、巡弋飛彈和軍機,不會再顧此失彼。
不過究竟要籌獲那些武器系統,來應付數量龐大的共軍遠程火箭與蜂群無人機,目前國防部僅透露有偏向電子反制的「反無人機系統」,至於是否有其他結合火炮與新型彈藥的硬殺手段,還不得而知。
「臺灣之盾」第二個,也是最重要的作用,就是透過美製防空系統、美製感測系統、國造防空系統、國造感測系統與國軍指管系統的高度整合,將範圍內的每一部雷達與每一個防空飛彈發射架串聯,使每個射控雷達與作戰控制站,都能指揮範圍內所有的防空飛彈接戰,不會出現某個飛彈連的射控雷達或作戰控制站受損,該連防空飛彈即無法接戰的情形,讓每個防空系統的效益極大化。
高度整合的「臺灣之盾」,若再加上成熟的人工智慧,就能快速地根據威脅程度判定接戰順序,並迅速將射擊指令與精確的目標訊息,立即分送給最適合接戰某目標的飛彈、防砲與反無人機系統,將完成「觀察(Observe)--定位(Orient)--決定(Decide)--行動(Act) ,OODA」等循環所需的時間,縮短到接近即時回應,大幅提升反應速度與接戰效率。
海馬斯大量部署的戰術效益
在特別預算中,還包括國軍擬增購82輛M142高機動性砲兵火箭系統,外加420枚M57「陸軍戰術飛彈」(ATACMS)、756套M31A2「單一彈頭型」導引火箭(GMLRS-U)、447套M30A2「替代彈頭型」導引火箭(GMLRS-AW);其中,「陸軍戰術飛彈」射程可達300公里,另兩型火箭則可搭載單一彈頭或破片彈頭,射程皆為70公里,能滿足對點目標與面目標之打擊需求。
美國於2020年與2022年,分兩批宣布出售共29輛M142砲兵火箭系統時,曾一併出售84枚「陸軍戰術飛彈」,此次軍售不僅使日後國軍將擁有多達111輛的M142,「陸軍戰術飛彈」也增為504枚,代表第一任與第二任的川普政府,都同意國軍提升對大陸東南沿海軍事目標的跨海打擊能力,與拜登政府明顯不同。
這504枚「陸軍戰術飛彈」,不僅可大幅增加國軍跨海打擊的火力投射量、特別是第一波的投射量,也和共軍遠程火箭一樣,能透過合理的分工,提升國軍跨海打擊戰力的效益。
日後,這些「陸軍戰術飛彈」可用於攻擊共軍部署在大陸海岸邊,或海岸線後方一定範圍內的目標,例如遠程火箭、防空飛彈系統、已知的指管通情關鍵節點、重要倉庫、港口設施或港口內的高價值軍艦;讓國造的劍翔武器系統專門用來攻擊共軍的機場或部隊集結區,國造雄二E巡弋飛彈就可專司攻擊離海岸線較遠的關鍵節點及高價值目標。而美國大量出售可跨海打擊的「陸軍戰術飛彈」,也可能意味著在開戰後,美軍不排除會提供共軍在沿海地區的軍事目標資訊,讓國軍發動攻擊。
更重要的是,M142在發射導引火箭時,射程可達70公里,由於臺灣西岸陸地最寬不超過40公里,使部署在中央山脈附近淺山城鎮的M142,仍可對距臺灣本島30至40公里的共軍登陸船團換乘區,或海岸線的登陸基地,實施精準打擊,不必像最大射程約45公里的雷霆2000,必須部署在海岸線附近;而M142的高機動性,能經由縣道甚至鄉道快速進出淺山城鎮,使M142在共軍遠程火箭或蜂群無人機的攻擊中,比國軍的機動反艦飛彈與巡弋飛彈,有更高的存活率。若能在山邊挖掘坑道讓M142進駐,將使共軍的「聯合火力打擊作戰」更難威脅這些砲兵火箭。
在去年7月的漢光演習實兵演練,M142首度亮相的地點就不在海岸線附近,而是中央山脈附近的台中新社,即可窺見國軍的部署與運用方式;事實上,「陸軍戰術飛彈」300公里的射程,使M142就算在淺山城鎮,也能跨海打擊大陸沿岸的軍事目標。
仍存在的疑慮
然而,「臺灣之盾」儘管方向正確,但執行時的挑戰卻不小,尤其是美製武器系統與國造武器系統的整合,所需的時間、風險,甚至研發成本,恐怕都不會太低。建議國防部可先執行美製感測系統與美製防空飛彈系統的整合,因為美軍在數年前即著手進行,如今已接近完成,使整合的風險、時間與成本都比較可控,讓國軍可在短時間內,先將聯合防空戰力提升至一定的水準。
其次就是這82輛M142與隨同出售的彈藥,考量美國國防工業的產能,與烏克蘭和其他北約國家的順位在我方之前等因素,能否在2033年年底前全部運交完畢,頗令人擔心。
例如愛沙尼亞,於2022 年斥資 6 億美元採購6套M142,到2025年初才交付完畢;至於該國原計劃採購的第二批,則因各國需求暴增,使交貨期可能會拖很久,使愛沙尼亞決定改向韓國採購K239多管火箭系統,極為明顯的例證。
如果連身為北約成員、身處抗俄第一線的愛沙尼亞,尚且擔心M142的交貨期程過長,國防部預期這82輛可在8年內全數執行完畢,恐怕過於樂觀。 (相關報導: 夏珍專欄:台灣人有對兆元國防預算說「不」的權利嗎? | 更多文章 )
*作者為淡江大學國際事務與戰略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