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白宮發布行政命令,將針對特定半導體課徵25%關稅,自美東時間1月15日起生效。專家提醒,台廠必須留意的重點議題包括課徵產品範圍是否擴大以及關稅抵銷計畫,確實評估對於企業營運的影響。
由於美國本土半導體相關產品生產能力嚴重不足,高度依賴海外供應,而且這類產品為重要軍工與民用重要基礎,嚴重削弱美國國安與經濟利益。因此,美國政府第一階段先針對高階晶片和內含高階晶片的半導體衍生產品課徵25%的關稅,並且搭配特定用途豁免的配套措施;第二階段則對未於180天內達成貿易協議的國家,不排除擴大半導體課稅適用範圍。
PwC Taiwan專責海關及國際貿易的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李益甄表示,如將豁免用途考量在內,目前第一階段的半導體關稅初步影響層面有限,但實務上如何認定輸美產品符合豁免用途,可能有待美國海關進一步提供細節。
此外,公告重申美方對於以投資換取關稅抵減、限期內達成貿易協議的要求,應是美國有意升高貿易談判的壓力。面對第二階段半導體課稅的不確定性,台美貿易協議的達成與否及條件為何,可能是台廠近期內必須密切觀察的重點。
勤業眾信間接稅負責人洪于婷說明,美國宣布若該進口半導體產品將用於境內資料中心、供美國境內研發或維修替換使用,或由美國新創企業用於製造、美國非資料中心消費性電子產品(如供個人使用的電腦)或民用工業應用(如工廠機器人、工業機械)、供政府公共部門使用,或經商務部認定有助於強化美國科技供應鏈或衍生產品製造能力用途等,可豁免該項關稅。
洪于婷認為,美國與歐盟、日本和南韓的既有貿易協議,已經約定半導體產品232條款關稅為15%,此將加速半導體主要國家合作,同時推動供應鏈產地向美國移動,造就美國專屬供應鏈的緊密連結。再者,攸關美國民生用途的消費性電子產品也在豁免清單之列,整體關稅影響較先前估計大幅下降。
她提醒,232範圍的商品供應鏈可能因為高關稅之故,改變原先供貨製造模式,包括轉往與美國簽署貿易協議的國家生產、變成豁免範圍商品,或分散其他市場銷售,而有產銷雙向調整策略並行。不論是否適用豁免關稅,企業都須重新檢視其競爭態勢,評估訂價策略,並思考分散布局的可行性。 (相關報導: 關稅影響還沒顯現,2026年投資如何布局?重量級外資分析師建議先想清楚一事 | 更多文章 )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全球貿易及供應鏈稅務諮詢服務執業會計師吳雅君指出,企業必須留意,本次行政命令的實行方式仍未明確,未來應密切關注2大議題,藉此評估相關影響。
※課徵產品範圍是否擴大:目前僅針對稅則號別(HTS code)申報為8471.50、8471.80、8473.30的半導體課徵25%關稅,部分企業可能透過進口這類產品的半成品等方式,亦即改變進口商品型態進而改變HTS code,避免落入課徵範圍。未來仍須觀察美國是否可能修正行政命令,針對這類產品的衍生物或其他半導體產品也課徵25%關稅。
※關稅抵銷計畫(Tariff Offset Program):目前行政命令有提及相關抵銷計畫,但未明確該計畫將如何執行,未來可關注美國政府是否進一步明示針對何種身分可以適用,例如在美國投資設廠或正在美國設廠的企業,或是僅有已在當地設廠的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