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位地方首長初選參選人,其8歲孩子被指涉及校園衝突事件,社會本期待的是謹慎、低調、以制度為先的處理方式。然而,本案當事人現職立法委員,卻為台灣社會完整示範了一場「權力如何重塑敘事、如何讓制度失去說服力」的政治操作教科書。
依當事人說法,校園事件已於12月20日依既有法定機制完成溝通,並於近日簽署調和同意,最終認定該事件「並非霸凌,而是孩子間的衝突」。雙方家長更共擬三點聲明,呼籲社會勿標籤孩子,並指責媒體過度渲染、失實報導。
乍看之下,這似乎是一樁「圓滿落幕」的校園事件;但問題不在結果寫得多漂亮,而在於這樣的結果,普通人拿不拿得到?
根據先前流傳的內容,該名男童疑涉及脫同學褲子、追逐毆打、將女童堵在廁所長達12分鐘等行為。即便最終事實仍有釐清空間,但任何具有基本常識的家長都會明白,這樣的行為描述,早已遠超「一般衝突」的社會直覺範圍。然而,在權力介入、聲明共擬、媒體施壓輿論之後,這一切竟可被重新定義為「非霸凌」。
這正是問題的核心。
當「霸凌」是否成立,不再取決於行為樣態與受害感受,而取決於當事人是否具備政治能量、話語權與資源時,制度本身就已經失效。本案當事人此舉,無異於向整個社會傳遞一個極其危險的訊號:只要你夠有權、有勢、有管道,霸凌是可以被重新命名的。
更諷刺的是,這份「共同聲明」強調要保護孩子、避免標籤,卻選擇性忽略另一個同樣未成年的孩子,曾經歷的恐懼、屈辱與無力感。保護孩子,究竟是保護誰的孩子?當權力不對等存在時,「雙方同意」是否仍然具備對等性?這些問題,在聲明中被刻意消音。
尤其值得警惕的是,該立法委員將輿論焦點全面轉向「媒體不實」、「社會過度渲染」,試圖把問題包裝成一場誤會與公審。這種策略,表面上是在為孩子止血,實質上卻是在為權力洗白。若今天涉案的不是立委之子,而是一般家庭的孩子,是否有機會與對方「共擬聲明」、是否能如此迅速定調為「非霸凌」?答案不言自明。
真正令人憤怒的,並非家長為孩子辯護,而是一位公職人員,選擇用自身影響力去改寫制度語言。這不只是家教問題,而是公共倫理問題。身為立委、身為市長參選人,理應成為「制度之前人人平等」的示範者,而非最熟練的規則操作者。
校園霸凌之所以難以根除,正是因為太多「大人」急於替問題降溫、降級、降責任,卻不願正視權力不對等對孩子造成的長期傷害。當霸凌可以被說成衝突,當衝突可以被聲明抹平,孩子學到的不是和解,而是誰比較有本事,誰就比較沒有錯。
這才是此案帶給社會最惡劣、也最不可接受的示範。
政治人物可以競逐權力,但不該示範如何利用權力逃避道德檢驗;家長可以保護孩子,但不該教會孩子「權力可以改寫是非」。若連這樣的基本界線都被跨越,那麼社會真正該擔心的,早已不只是一樁校園事件,而是一整套價值的崩塌! (相關報導: 校園事件依法釐清非霸凌!賴瑞隆籲勿標籤孩子 市場、車隊行程照常勤跑基層 | 更多文章 )
*作者為時事觀察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