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26)日院會審議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民眾黨立法院黨擬具的對總統賴清德提出彈劾案,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於院會提出復議案後,經2次表決均由在野黨60人贊成為多數,決議依照國民黨團、民眾黨團共同提案通過。依照在野黨團共同提出的彈劾案時程表,將於明(2026)年1月中旬舉行公聽會、4月下旬召開聽證會,並於1月下旬及5月中旬各開2次審查會,邀請賴清德親自說明並答詢。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7項,立法院對於正副總統的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2分之1以上提議,全體立法委員3分之2以上決議,再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依照目前立法院席次分配,國民黨52席、民進黨51席、民眾黨8席,另有2席配合國民黨團的無黨籍立委;換言之,在野黨共62席、執政黨51席,在野黨僅略多於2分之1,要向大法官聲請審理彈劾,必須有執政黨支持才可能達成。
立法院今日院會處理國民黨團、民眾黨團共同就對賴清德提出彈劾案提出的復議案進行表決,首次表決結果,除了立法院長韓國瑜、副院長江啟臣未參與,在場111名立委,有60人贊成、51人反對、0人棄權;隨後,國民黨團、民眾黨團再提出重行決定,經第2次表決後,結果仍為出席111名立委,有60人贊成、51人反對,贊成者多數,在野黨團提案照案通過。

國民黨嗆賴清德「對憲政恐攻」 民進黨批:拿彈劾當遊戲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傅崐萁發言時表示,中華民國114年來首次提出對總統彈劾案,他們戒慎恐懼,也對民主國家發展至此感到遺憾,並播出時任民進黨主席蘇貞昌當年批評時任總統馬英九的發言;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副書記長王鴻薇則說,對賴清德提出彈劾,是因賴清德為了獨攬大權對憲政體制進行恐攻,國民黨團忍無可忍,因此行使在中華民國史上,首次由國會提出對國家元首的彈劾案。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鍾佳濱發言時則狠嗆,在野黨團簡直是把憲判當空氣、拿彈劾當遊戲,在野黨不只精神錯亂更黨格分裂,當年蘇貞昌是要「罷免」時任總統馬英九,在野黨團連罷免、彈劾都傻傻分不清,提出罷免是追究政治責任,提出彈劾要有違法失職為前提,在野黨團一方面指稱賴清德違憲,另一方面卻又控訴憲法法庭判決無效,「立法院不要再做出國會違法、違憲的決定」。

將邀賴清德到立法院說明 黃國昌:別連自己修的法都不遵守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日上午於院會前召開記者會,總召黃國昌說明,民眾黨團與國民黨團會共同提出彈劾時程表,預定於1月14日周三進行首場公聽會,隔天周四再進行第二場公聽會,邀請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到立法院出席公聽會表達看法,論述總統是否有拒絕公布法律的權力。依照《憲法》第72條規定,立法院三讀通過法律,總統10天內要公布,沒有條文賦予總統拒絕公佈的權力。
黃國昌指出,經過2場公聽會後,將在1月21日周三、1月22日周四由立法院全院委員會召開審查會,由2名彈劾案提案人代表說明彈劾意旨,再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邀請被彈劾人賴清德進行說明,期盼賴清德遵守自己當初在任立委時修正通過的法條,不要連自己修的法都不遵守,勇敢一點到立法院說清楚、講明白,我國《憲法》是何時賦予總統拒絕公布法律的權力。
黃國昌續指,審查會由賴清德說明15分鐘後,再由立委進行詢問;而聽證會則將在4月27日周一,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出席表達意見與證言,再由委員詢問,前述聽證會完全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進行,實際上,憲法法庭先前就國會職權修法的宣判,僅有處罰部分違憲,其餘絕大多數條文都沒有違憲,因此依法仍可邀請相關人士出席聽證會,不出席或說謊就自行對外說明。 (相關報導: 「中華民國當然是國家」!鄭麗文批學生挑釁 黃暐瀚說重話:不覺得有什麼挑釁 | 更多文章 )
黃國昌說,完成聽證程序後,立法院全院委員會將在5月13日周三、5月14日周四再開審查會,一樣由2名彈劾案提案人代表說明彈劾意旨,邀請被彈劾人賴清德說明,再由各黨團代表針對彈劾意旨、被彈劾人說明進行詢答,並在5月19日進行彈劾案記名投票。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3條,立法院提出正副總統彈劾案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後,「得由立法院邀請被彈劾人列席說明」;第44條規定,彈劾案記名投票表決,如經全體立委3分之2以上決議,向司法院大法官提出彈劾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