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夏季,當氣候轉為溫潤,河海向人們敞開懷抱時,新聞版面卻總會悄然出現熟悉的標題——溺水事故。它們零星而反覆,如同歷史中未被記取的警訊:看似平靜的水面下,潛藏著足以奪命的力量。在臺灣的教育體系裡,「把書讀好」長久以來被視為向上流動的通行證;相較之下,「學會游泳」則彷彿一項可有可無的生活技能,被擱置在課表的邊角,顯得微不足道。
許多溺水事故發生後,現場常能聽見一句話:「他會游泳。」這句話聽來理所當然,卻也模糊不清。所謂「會游泳」,究竟指的是能完成一段距離,還是能在恐慌與疲憊中維持呼吸?當問題被追問下去,答案往往沉默。那沉默,如同水面下緩慢形成的暗流,無聲卻致命。
根據內政部近五年統計,臺灣每年平均發生九百餘起溺水事故,奪走超過五百條生命。事故地點多發生在「溪河」(44%)、「海邊」(23%)和「圳溝」(9%)等開放水域,且集中於夏季(6至10月)。這些數字本身不帶情感,卻清楚指向一個事實:國人普遍缺乏對水域風險的理解,也未曾真正學會在水中保全自身。而游泳課程與水域安全教育,正是彌補這道缺口的關鍵。
「世界衛生組織」(WHO)早已將溺水視為一項可預防的公共衛生議題,並反覆強調,讓兒童在學齡階段掌握基本游泳與水上安全能力,是最有效的防治策略之一。儘管臺灣自2001年起陸續於校園興建泳池、推動游泳教學,看似與國際趨勢並行,然而「是否人人都能學到」與「學到什麼程度」,仍是一道尚未完成的課題。
截至112學年度,全臺4,138間高中以下學校,仍有1,158所學校(27.98%)未開設游泳課程。就學制而言,國中未實施游泳教學比率最高(47.88%),其次為高中職(46.65%),國小最低(17.22%)。若再細看縣市差異,新竹縣各學制未實施比例皆逾50%;桃園、臺中、臺南、高雄、苗栗、彰化、雲林及宜蘭等縣市,國中與高中職未實施比率皆逾半。教育部所列舉的原因——泳池不足、交通不便、排課困難與師資短缺——皆屬實情,卻也意味著:學生的生命安全,正被迫在制度的縫隙中自生自滅。
想像一下:當我們為孩子準備「學校的游泳課」作為救生衣。那麼今日這件救生衣無疑是殘缺不完整的。在某些縣市,有些孩子從未穿上它;在有開課的學校,孩子穿上的,可能只是一件外表完整、內裡卻缺乏浮力的裝備。課程著重姿勢與距離,卻忽略在疲憊、恐懼與突發狀況中如何自處。真正能托住生命的那一塊浮力——自救能力——往往被遺落在角落。當風暴來臨時,我們才驚覺,這件不完整的救生衣,無法承載生命的重量。
為呼應108課綱與國際趨勢,教育部體育署於2021年修正《全國中小學學生游泳與自救能力基本指標》,嘗試將游泳課程重點從「重泳姿與距離」轉向「泳技與自救並重」,並納入漂浮與救生等能力指標。然而,在缺乏強制性規範與專業師資的情況下,許多學校仍回到熟悉的教學模式——反覆練習泳姿,忽略自救技能與水域風險辨識,仍未觸及真實水域的風險。 (相關報導: 點教育》公立學校教育的崩盤及補救之道 | 更多文章 )
這樣的訓練,就像教學生駕駛,卻只讓他們在空曠場地裡反覆起步與停車。一旦真正駛入多變而危險的道路,過去的熟練反而成為錯覺。泳池中的平穩水面,終究無法模擬河海裡的暗流、溫差與視線受限;而學生卻終有一天會面對這條真實的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