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多前隋棠被鄰居指控噪音擾人登上新聞,日前又爆出被社區管理委員會催繳逾11萬管理費,再度成為社會關注焦點。隋棠隨即發出聲明表示家裏漏水長達3年,屢次向管委會反應卻無下文,自掏腰包近50萬元修繕,碰壁兩年才不得已以管理費相抵消極抗議。『行動目的是為喚起管委會正視修繕責任。』強調爭取的只是住戶的基本權益和正義,希望帶來更多社會關注與正向力量。
隋棠雖有能力住豪宅,但仍得領教一般公寓大廈居民日常所受的委屈不平。頂樓住戶屋頂漏水要求檢修,管理委員會卻總是拖拖拉拉、置之不理。最常用的理由是沒錢,比較友善的願意出一半或三分之一,但又通常附帶些不合理條件如十年內不再修繕、再漏水就要自己處理……。有的住戶不耐久候想自己出錢,可是管理委員會卻又放話說如果自己處理以後就自己負責,再也不干管理委員會的事。住在公寓大廈頂樓很痛苦,除非你的房子永遠不漏水!
隋棠的遭遇就是一般人的遭遇,她的社區除了房價高,也就是一般普通社區。縱使法規早已規範屋頂由全體居民共同維護,但公寓大廈財政並沒有跟上。社區大樓居民在訂定管理費標準時,只顧到提供生活服務的人力成本而完全忽視針對防水修繕應有的思考或作為。狀況發生時管理委員會當然只能雙手一攤,叫受災住戶自己看著辦!有些頂樓漏水居民不死心想要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上說服所有鄰居,但既然變成為其他鄰居負擔,免不了被當成全民公敵,領教冷漠、自私、蠻橫等不友善的對待。
隋棠碰到的狀況是整個台灣社會的縮影,公寓大廈管理立法雖已超過三十年,但社會卻仍保留立法前所有文化、觀念和習慣。政府一直沒有用心在做示範宣導,促進典範轉移。結果就是讓公寓大廈居民、管理委員在法律與公寓大廈管理作為不一致的夾縫中當夾心餅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