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現2025非核家園目標,民進黨政府放任中南部光電案場「遍地開花」,綠能弊案層出不窮,除台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台鹽綠能董事長陳啟昱涉入光電弊案之外;藍營立委助理同樣也捲入綠能關說案,苗栗、彰化、雲林等縣市,更有多名鄉鎮長向綠能業者索賄鋃鐺入獄。但在此同時,涉嫌行賄官員的綠能業者,竟然仍繼續活躍於市場,完全不受《政府採購法》「不良廠商」一定期間內不得參與政府標案之規定。
為加速綠能建置,民進黨政府過去9年,對於綠能業者的政策胡蘿蔔始終沒有少過,從綠能國家隊、國產化到國有土地低價標租,每一項政策對廠商而言都是大補丸。然而,地方基層看到綠能業者靠著綠電躉購制度賺得盆滿缽滿,自然把業者視為待宰肥羊,要求「回饋」,從修繕廟宇、捐贈學童營養午餐的合法道德勸說,到非法的敲詐索賄,類似手法從來沒有停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