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要求培育運動人才 中市府:訂有績優運動選手培訓獎助金

2021-08-05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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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市議員江肇國、賴佳微、周永鴻質詢台中市府體育人才培育議題。(圖/江肇國議員服務處提供)

民進黨市議員江肇國、賴佳微、周永鴻質詢台中市府體育人才培育議題。(圖/江肇國議員服務處提供)

台中市議會5日進行教育文化業務質詢,民進黨市議員江肇國、賴佳微、周永鴻質詢表示,市府若想提升選手參賽成績,打造台中成為運動城市,相較提高獎勵金更應正視選手在培訓過程所需的經費與協助。呼籲市府應調整思維及培訓策略,甚至應立即研擬「台中版的黃金計畫」,才是為台中培養人才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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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建議發展三級體育銜接 市府:有專門預算補助學校基層訓練

議員江肇國表示,台灣體育環境的困境,多少的選手在成名之前要打工、借貸、找贊助,如果沒有經費只好放棄運動這條路。可見比起賽後的獎金,賽前的培訓才更應該是我們投入的重點。不過,根據4月份專案報告來看,運動局連台中出賽奧運的選手都不熟悉,僅列陳傑一位選手,顯見市府對於運動選手的忽視。另外,運動局所編列的預算而言,110年度的獎勵金總額是一億元,但選手培育金總額卻只有二千萬,如此失衡的做法,恐將難以創造或留住優秀選手。

市府運動局表示,市長盧秀燕上任後首度增訂「台中市績優運動選手培訓獎助金」辦法,提供平時培訓金實際支持,並整合相關資源,讓選手可以安心訓練。這項辦法自108年全國運動會開始施行,連同109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選手,在賽會中獲得金、銀、銅牌選手,每月都可獲得績優獎助金,培育與鼓勵選手再創佳績。

運動局說明,以全運會金牌為例,除可獲得30萬元的金牌獎金外,依市府增訂培訓獎助金辦法,每月可再領取1萬2千元培訓獎助金,領取期間直至下屆全國運動會,總計24個月可領取28萬8千元培訓獎助金,加上金牌獎金30萬元,於賽程間共可獲58萬8千元獎金,讓選手更為有感,防止運動人才外流。

議員周永鴻指出,台中市基層運動好手一直以來都面臨外縣市挖角,從國中、國小階段就開始被招攬,無論是排球和籃球都有頂尖好手被挖角的狀況。即使是高中排球聯賽七連霸的豐原高商排球隊,和前年打進全國冠軍賽的神岡高工籃球隊,都面臨招生斷層。周永鴻建議教育局和運動局,強化銜接各項運動三級之間,甚至增加重點培育學校,才是提升運動風氣與培養人才的關鍵。

針對議員建議積極發展三級體育銜接,教育局表示,市府每年編列預算並爭取中央經費,補助各級學校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經費、國內外參賽或訓練補助、減免高級中等學校優秀運動學生學雜費、提供重點學校發展培訓經費及績優運動選手與教練體育獎金等,培育基層優秀選手。

教育局也積極落實高中體育運動向下扎根,帶動鄰近國中、小運動團隊發展、招募、訓練選手續留台中市升學銜續;同時,透過體育班訪視評鑑、專任運動教練績效評量,督導各校體育班課程教學及體育訓練的落實執行,做好運動選手銜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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