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2.0即將開徵!有殼族忽略1件事「稅金暴增4倍」,稅務局曝最節稅方法:每戶省800元

2025-03-13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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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自住房注意!稅務局提醒有殼族務必在今年3月24日辦理戶籍登記,否則無法享有自住稅率,稅金最高恐相差4倍。(資料照/洪煜勛攝)

家有自住房注意!稅務局提醒有殼族務必在今年3月24日辦理戶籍登記,否則無法享有自住稅率,稅金最高恐相差4倍。(資料照/洪煜勛攝)

屋稅差別稅率2.0將於今(114)年5月開徵。此次修法新規,自住房屋須符合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的條件,方能適用自住優惠稅率。新竹市稅務局也提醒,凡於113年6月30日以前核准適用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者,務必在今年3月24日前完成戶籍登記,否則將無法繼續享有優惠稅率,符合條件的民眾千萬別錯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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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2.0五月開徵!有殼族24日前辦戶籍登記才能享自住稅率

新竹市於去年7月17日經議會三讀通過《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案,落實房屋稅2.0政策。此次修法規定,全國單一自住房屋且房屋現值在187萬8300元以下者,稅率由1.2%調降至1%,預計將有7萬戶受惠。

隨著今年5月房屋稅開徵,適用戶別的稅額將減少六分之一,平均每戶可減稅828元。此外,新竹市府對持有多戶但未有效利用的房屋將課以較高稅率,以鼓勵釋出閒置房屋,落實公平正義。

113年6月30日以前已是自住用房屋者,只要在3月24日前辦竣戶籍登記,就無需申報,稅務局將定期依戶政資料比對核定,114年期房屋稅即可繼續享自住優惠稅率。民眾戶籍如果沒有在期限內遷入,稅率會從自住稅率1.2%(符合全國單一自住為1%),變為非自住稅率2.6%至4.8%,稅金相差4倍。

稅務局表示,依《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自住房屋為個人的住家用房屋,同時符合無出租或供營業情形,及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等條件。

稅務局指出,113年7月1日以後取得或原非自住房屋,尚未申請自住稅率的民眾,如符合自住條件者,也應於114年3月24日前提出申請,經核定後才能適用自住優惠稅率,務必提早做好節稅規劃。

資料來源:《新竹市政府》

責任編輯/林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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