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族在外租屋,除了找房困難以外,最怕退租時遇到糾紛。近日新北市一名熊姓男子向王姓女房東租房居住,約定每月租金1萬6500元、押金3萬元,沒想到期滿一年熊男搬走,王女卻不願退還押金,讓熊男憤而提告,而王女則反咬熊男租賃期間,因個人信仰習慣,使屋內牆壁等多處受損,即便退租也未復原,因此王女向其要求賠償,最終經法院審理,認定押金已抵充修繕費用,駁回熊男請求。全案可上訴。
租約到期房東要求「油漆重新粉刷」恢復原狀,否則扣押金
根據《ETToday房產雲》報導,熊男在2023年4月間向王女簽約租房,以每月租金1萬6500元及押金3萬元等條件簽訂租約。期滿一年後,熊男搬離租處,多次向王女討要押金不成,因此氣得提告王女,要求返還押金。
王女接獲提告後,在法庭上表示,租賃條約中有約定「房子之附屬設備,如自然損壞或壽命已到,房客自行租可帶走。房東不負責日常保養維修責任,人為損壞或者使用不當要賠償」、「退租時必須要把房子油漆恢復原況」等細則,然而,熊男因有在家燒香拜拜的習慣,導致屋內牆壁出現燻黑的情況,卻未在退租時復原屋況,讓王女必須自費找人修繕。
王女也列出修繕明細,包含冷氣3萬2250元、油漆2萬5000元、清運費用1萬3500元、天花板7000元、主燈及插座面板3500元,共計8萬1250元,因此王女認為熊男應對此賠償,這才不退還押金給他。
最後,法院經審理,以系爭租約第21條中明定「因房客有燒香拜拜,退租時必須要把房子油漆恢復原況交給房東」之細則,以及王女提供租屋前後的屋況對比照為證據,判定在熊男退租後,屋內有多處非自然受損的跡象,還有牆面、天花板也出現多個燒香殘留痕跡,但其卻未盡責復原屋況,所以認定押金已抵充修繕費用,駁回熊男請求。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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