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北市議員陳重文,因涉及台智光標案圖利罪,被法院一審判處8年6個月,未料近日再被爆出,他涉嫌以議員身份向台北市政府局處索取標案資料,協助其個人公司獲得標案!對此指控,陳重文已公開否認,強調自己未施壓公務員,台北市長蔣萬安則表示將請政風處介入調查,以釐清相關事實。
索資、關說、圖利,已成我國政壇常態?
這並非台灣政壇第一次爆出公職人員干預標案、圖利特定企業的案件,以下是近年來幾起類似的貪腐醜聞:
北士科標案(柯文哲):前台北市長柯文哲遭指控,在北投士林科技園區T17、T18基地的開發案中,調整招標條件,圖利特定業者。
台鹽綠能光電案(陳啟昱):前台鹽董事長陳啟昱被控利用人脈,在光電標案中透過內線交易圖利廠商,涉貪金額數千萬元。
台北雙子星案(賴素如):前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因涉收受1500萬元賄款,影響雙子星開發案,遭判刑7年6個月。
這些案例顯示,我國政壇索資、關說、圖利的問題,似乎已成結構性難題,且涉及不同層級的政治人物,甚至貫穿中央與地方政府。
為什麼標案黑箱問題難以根治?
1.標案制度透明度不足
我國雖然有政府採購法,但技術標分數、資格限制等審核標準常被操弄,讓特定廠商受益,許多案件即使有公開招標,實際上仍可能內定。
2.監察體系難有效運作
廉政署、監察院的查辦效率低,大多數案件需要媒體揭露或多年調查才能曝光。
許多索資、關說或圖利行為在法律上處於灰色地帶,難以舉證,例如,議員透過「關心案情」向公務單位索取資料,是否構成違法?
3.政商關係盤根錯節
許多政治人物在選舉期間依靠企業捐助,一旦當選,就可能回報企業,例如幫忙「施壓政府機關」或「修改標案條件」。而部分公務員習慣接受議員關說,甚至認為「議員建議」是工作一部分,導致影響決策的行為難以區分違法與否。
政府該如何改革?
1.加強標案透明化
所有標案審查過程應錄音錄影,全程公開,避免內部操作或暗箱作業;同時建立獨立第三方監督機制,如公民團體參與監審,提升公開性。
2.提高違規成本
加重「不當影響標案」的刑責,例如立法禁止議員或公職人員私下介入標案;針對「索資」與「關說」行為,建立更明確的法律界限,防止灰色操作。
3.政風單位應獨立運作
政風處受市府行政首長影響,是否能真正獨立調查?是否應成立類似香港廉政公署(ICAC)的機構,直接負責標案與政商關係的監督?
話說回來,陳重文案是否只是冰山一角?台灣政商關係是否早已深植於政治文化,導致標案黑箱問題難以撼動?若無法有效監督與改革,未來恐將有更多類似案件發生,影響我國公共工程與政府資源的公平性,政壇是否真的願意動真格改革,還是這場戲仍將持續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