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根除公務弊案?陳重文案揭「標案3大醜態」關說、索資為何能逃過監察機關?

2025-02-19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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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議員陳重文遭爆涉嫌以議員身份向台北市政府局處索取標案資料,協助其個人公司獲得標案。(資料照,劉偉宏攝)

北市議員陳重文遭爆涉嫌以議員身份向台北市政府局處索取標案資料,協助其個人公司獲得標案。(資料照,劉偉宏攝)

國民黨北市議員陳重文,因涉及台智光標案圖利罪,被法院一審判處8年6個月,未料近日再被爆出,他涉嫌以議員身份向台北市政府局處索取標案資料,協助其個人公司獲得標案!對此指控,陳重文已公開否認,強調自己未施壓公務員,台北市長蔣萬安則表示將請政風處介入調查,以釐清相關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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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資、關說、圖利,已成我國政壇常態?

這並非台灣政壇第一次爆出公職人員干預標案、圖利特定企業的案件,以下是近年來幾起類似的貪腐醜聞:

北士科標案(柯文哲):前台北市長柯文哲遭指控,在北投士林科技園區T17、T18基地的開發案中,調整招標條件,圖利特定業者。

台鹽綠能光電案(陳啟昱):前台鹽董事長陳啟昱被控利用人脈,在光電標案中透過內線交易圖利廠商,涉貪金額數千萬元。

台北雙子星案(賴素如):前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因涉收受1500萬元賄款,影響雙子星開發案,遭判刑7年6個月。

這些案例顯示,我國政壇索資、關說、圖利的問題,似乎已成結構性難題且涉及不同層級的政治人物,甚至貫穿中央與地方政府。

為什麼標案黑箱問題難以根治?

1.標案制度透明度不足

我國雖然有政府採購法但技術標分數、資格限制等審核標準常被操弄,讓特定廠商受益,許多案件即使有公開招標,實際上仍可能內定。

2.監察體系難有效運作

廉政署、監察院的查辦效率低,大多數案件需要媒體揭露或多年調查才能曝光。

許多索資、關說或圖利行為在法律上處於灰色地帶,難以舉證,例如,議員透過「關心案情」向公務單位索取資料,是否構成違法?

3.政商關係盤根錯節

許多政治人物在選舉期間依靠企業捐助,一旦當選,就可能回報企業,例如幫忙「施壓政府機關」或「修改標案條件」。而部分公務員習慣接受議員關說,甚至認為「議員建議」是工作一部分,導致影響決策的行為難以區分違法與否。

政府該如何改革?

1.加強標案透明化

所有標案審查過程應錄音錄影,全程公開,避免內部操作或暗箱作業;同時建立獨立第三方監督機制,如公民團體參與監審,提升公開性。

2.提高違規成本

加重「不當影響標案」的刑責,例如立法禁止議員或公職人員私下介入標案;針對「索資」與「關說」行為,建立更明確的法律界限,防止灰色操作。

3.政風單位應獨立運作

政風處受市府行政首長影響,是否能真正獨立調查?是否應成立類似香港廉政公署(ICAC)的機構,直接負責標案與政商關係的監督?

話說回來,陳重文案是否只是冰山一角?台灣政商關係是否早已深植於政治文化,導致標案黑箱問題難以撼動?若無法有效監督與改革,未來恐將有更多類似案件發生,影響我國公共工程與政府資源的公平性,政壇是否真的願意動真格改革,還是這場戲仍將持續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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