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睹父母遭砍殺…2童冒心理陰影「社工只待10分鐘就走人」!家屬控警「還要夜間詢問」

2023-09-17 11:45

? 人氣

吳男殺害鄰居後被警方逮捕,移送分局看起來仍毫無悔意。(圖/李東陞攝)

吳男殺害鄰居後被警方逮捕,移送分局看起來仍毫無悔意。(圖/李東陞攝)

高雄苓雅日前發生一起雙屍命案,一名63歲吳姓男子自認樓上噪音擾人,一早竟持刀上樓眼前砍殺鄰居夫妻倆,2名孩子全程目睹。如今卻傳出,案發後社會局曾到場關心,社工卻只停留10分鐘就離開,只傳簡訊關心,也未再聯絡家屬;而警方甚至多次要求孩子做筆錄,還提出夜間詢問要求,讓家屬無奈只能訴諸媒體。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孩子的奶奶案發後趕到高雄照顧孩子,至今沒有任何社工聯繫關心,頂多僅「發簡訊」,簡訊只有留下聯繫方式及請家屬注意孩子情緒反應外,社會局就沒有其他動作。奶奶表示,案發後社工有到場協助,但在得知孩子不需要安置就離開,全程停留不超過10分鐘,她認為,孩子陰影應該很大,但做筆錄時社工及心輔師也不在其身旁陪同。

孩子奶奶指出,檢察官初驗時告訴她,孩子會需要再做一次筆錄,警方事後又聯絡需指認相關事證,讓她無奈質疑:「難道不能一次把問題整理好嗎?」不僅如此,孩子奶奶表示,警方還不斷逼孩子去回想事發現場,可能會對孩子造成傷害。

對此,高市社會局及警方今早(17日)也火速回應,社會局指出,因2名孩子心理已經出現受影響狀況,高市社會局已連繫心理師,今日會評估孩子狀況,並協助進行心理輔導。檢察官預計明日(18日)進行複驗,社會局也已洽妥一名受過司法訓練的心理師陪同孩子,進行筆錄。

社會局說明,社工在案發後立即到現場安撫孩子及評估安置需要,因為找到孩子熟悉的家人,安頓妥孩子後,家屬表示可以讓孩子玩玩具、不要吵孩子,社工就先行離開。

社工當日下午打電話關心家屬並連絡訪視事宜,家屬表示孩子狀況都還好,因忙著處理後事,暫時婉拒社工家訪。社工後續傳簡訊關心,提醒家屬注意孩子的身心狀況,也已留下聯絡電話。社工昨日再發簡訊關心,而當晚家屬致電表達希望協助事項,社會局表示,將積極處理並皆已回復家屬。

2名孩子案發後被帶往隔壁水果攤休息。(圖/民眾提供)
2名孩子案發後被帶往隔壁水果攤休息。(圖/民眾提供)

苓雅分局則回應,對於非常這次不幸案件,分局感到非常遺憾,除全力緝兇外,同時立即指派本分局家防官陪同被害人家屬,即時說明偵辦進度及撫慰家屬。分局表示,當時為了即時追緝兇嫌到案,需立即確認犯嫌身分,便派員前往被害人家屬住處,並在家屬陪同下由女警筆詢在場2名孩童事發過程,藉此確認兇嫌身分,才讓警方迅速鎖定犯嫌身分並在3小時內逮捕歸案。

分局表示,為了周全指認程序,事後再次通知家屬需請孩童筆詢,以強化證據能力,分局同理家屬悲傷心情,經陳報檢察官後,同意以其他方式替代。另家屬表達後續偵辦過程希望減少筆詢製作部分,也即時向檢察官反映,分局仍持續以關心與協助的刑事處置方式貼近民眾期待。

犯下雙屍案的吳嫌昨日被檢方認定有隱匿、湮滅相關證物的行為,有事實足以認為有逃亡、滅證之虞,依殺人罪起訴並聲請羈押。

高雄地院指出,被告於聲押庭雖仍行使緘默權,在法院仍不發一語,但法官認為已有相關卷證足以認定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且其所為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罪嫌係屬重罪,認為被告有逃亡及湮滅證據的可能,因此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1、2、3款規定予以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及受授物件。

高雄男殺害鄰居後被警方帶回高雄。(圖/李東陞攝)
高雄男殺害鄰居後被警方帶回高雄。(圖/李東陞攝)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