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某電視台的記者,人生的目標是嫁入豪門,過好日子。今年夏天,經由朋友介紹,認識一個富二代。
第一頓飯在台北市晶華酒店吃牛排,男方風度翩翩,吃完飯一起逛中山北路,經過超商,男方進去買煙,付帳時,男方從公事包裡拿出一個零錢包,從零錢包裡拿出三個五十元硬幣付帳,店員找一元,男生把一元放進零錢包。
那個零錢包是小牛皮做的,很精緻。讓她留下印象。
之後,他們常常一起出遊,例如新北市平溪的山區和東北角海岸。二〇二二年十月國境開放,他們一起去日本的京阪神、奈良旅行一個星期,秋高氣爽,白天逛景點、看古寺,傍晚在巷弄之間散步,晚餐有時吃燒肉,有時吃懷石料理,或者吃握壽司,非常愉快的旅行。
回台之後,女生搬進男生在大安區的豪宅,兩人一起生活。同居算是試婚的一種方式。
住在一起之後,有些真相就跑出來了。
第一個是生活費。男生讓女生住他的房子,但是生活費並非全免,例如女生外帶兩人份的餐點或水果回家,男生不會拿錢給女生。女生買家裡的清潔用品,男生也不表態。
第二是生活的耗材。這個男生很仔細,錙銖必較,例如食物要吃完,洗澡要淋浴,不要泡澡,要省水;人離開房間,燈一定要關掉。
最讓女生抓狂的是,這男生會去計算浴室的衛生紙存量,女生用太多或用太快,會被他念。
說穿了,這是一個富裕但小氣的男人,所以他會有零錢包,把每一塊錢都記得清清楚楚。
大方的男人,記錢通常以萬元作單位。男人會記到零錢銅板,絕對不好搞。「好額人,乞丐命」,女生如果嫁給他,大概必須跟他一樣省吃儉用,沒有什麼大錢可花。
後來這個美女記者決定停損,搬離那個豪宅,回到台北SOGO百貨附近,租一個小套房,回到從前,做回自己。
這次她很小心,不到半年就停損。畢竟是三十三歲的美女,去日苦多,手上沒有多少時間,她必須很果斷。下次她會記得,不要碰有零錢包的男人。
談到男女同居這件事,現在很多年輕人都採取AA制,也就是房租、生活費和水電各出一半,以示公平。
其實我覺得這是不公平的,因為女生的青春比男生短暫。
舉例來說,同樣是二十九歲的年輕男女,同居三年,如果後來分手,女生三十二歲,男生也三十二歲,女生的三年青春,價值遠高於男生的三年。
戀愛和同居的男女,男生應該多貢獻一些,至少多出一些錢,感謝女生付出的感情和青春。
作者介紹|王學呈
目前是風傳媒集團合夥人兼社長。
1962年生於台北市,師大附中、政治大學法律系畢業,美國華府美利堅大學(AU)法學碩士。
曾任經濟日報記者、鉅亨網執行副總編輯、蘋果日報財經中心暨地產中心執行副總編輯、錢櫃總經理、商周編輯顧問公司暨《高爾夫雜誌》總經理、東森新聞雲總編輯。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商周文化《無常即是日常,賺錢也可以優雅》。(原標題:不要嫁給有零錢包的男人)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