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又有補助可領!1類人符合資格「最多年領12萬」,申請條件、方式一次看

2023-07-03 17:00

? 人氣

衛福部提高「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補助額度。(示意圖/取自Pixabay)

衛福部提高「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補助額度。(示意圖/取自Pixabay)

照護病人及老年人的長期負擔,讓許多家庭都喘不過氣,而為了緩解中、重度失能者接受機構式服務的家庭經濟負荷,日前衛生福利部決議自112年起調增「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補助額度由最高6萬元提高至12萬元,並且取消排富條款。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新的補助方案規定,現在入住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除安養床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住宿式長照機構、榮譽國民之家(自費失能養護床、自費失智養護床)及兒少安置等機構,在經過評估之後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以上之住民,每人每年最高可補助12萬元,目前預計自112年7月1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衛福部表示,政府積極推動長照2.0政策,目前的目標是讓長者接受長照服務朝向「看得見、找得到、用得到、負擔得起」。其實自從108年起,針對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提供專案補助,直到110年累計已經補助了12萬3503人次。

除了「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補助之外,政府更針對經濟弱勢族群,像是年滿65歲以上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並符合相關規定,便可以擇優申請身障住宿照顧費用補助或是中低收入失能老人機構公費安置補助。直到110年為止,住宿式服務機構住民有9成以上都獲得政府相關補助。

另外,為了考量政府的財務負擔能力,這個補助政策就住宿式機構住民之補助進行滾動式調整。若是入住前開7類機構,並經過地方政府照管中心進行長照需要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以上之住民,或是具有身心障礙證明中度以上,當年度累計住滿180天者,一次性補助12萬元;如果當年度累計沒有達到180天者,就住滿1/2日曆天的月份,每個月給予補助總金額1/12(即1萬元)。

最後,為了保障既有住民的權益,既有住民如果在111年12月31日(包含當日)前已經入住機構,沒有經過長照需要等級評估或是經過評估沒有達到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以上,且累計住滿180天者,當年度還是會6萬元補助,如果當年度累計未達180天者,就住滿1/2日曆天之月份,每月給予補助總金額1/12(5,000元)。

衛福部也提醒,「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不設排富條款。民眾如果有申請需求或是有相關疑問,可以撥打此方案各縣市服務窗口諮詢,或是上衛福部官網查詢申請作業須知。

完整討論:《住宿式服務機構住民每人每年補助額度提高至12萬元,減輕中重度失能者家庭經濟負擔!

責任編輯/趙鳳玲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