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報廢彈射座椅突爆炸!男嚴重燒傷「左手2指沒了」 一查全因空軍忘拆「火箭推進器」

2023-06-17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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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拆除彈射椅遭炸傷,一查竟是空軍忘拆火箭推進器。(示意圖/翻攝自中華民國空軍臉書)

工人拆除彈射椅遭炸傷,一查竟是空軍忘拆火箭推進器。(示意圖/翻攝自中華民國空軍臉書)

一名黃姓工人聘雇替空軍官校處理報廢的零件,沒想到在處理廢棄彈射座椅時,竟發生爆炸導致黃男受重傷。事後黃男要求國賠560萬元,一審地方法院判敗訴,但高等法院調查後案情大逆轉,判定空軍官校並未確實處理彈射座椅導致拆除時發生爆炸,確實有疏失,最後判決須賠償黃男37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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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時新聞網》報導,黃男於105年12月12日受雇清理空軍官校報廢零件,因彈射逃生椅的火箭推進器(M型)突然爆炸,導致他全身25%的二度到三度燙傷,左手也因爆炸,因此拇指及食指也需截肢,還有多處骨折等傷害,事後黃男向空軍官校提出賠償醫藥、看護、精神撫慰金及工作能力損失等,共要求賠償560萬元,

黃男表示,爆裂物是來自空軍官校展覽懸吊作業時所拆除的零件,原本拆除的零件廢品應該分類儲存,但因拆除人員內無可辨別逃生爆材等爆裂物的專業人員,才將含爆裂物的廢品移至空軍官校。

而廢品儲存至岡山專業庫時,空軍官校所屬軍史館承辦人員未盡到清點廢品的責任,在含有爆裂物的廢品未拆卸完成之下,就將其與其他廢品混合儲存,後空軍官校將廢品交由廠商處理,才導致爆炸的發生。黃男認為這是空軍官校的疏失,因此請求賠償560萬元。

原地方法院認為黃男先請求損害賠償,後又再追加國家賠償,但因請求時效已過期,因此一審判決黃男敗訴,後黃男不服再上訴。

高等法院調查後,認為黃男提損害賠償時,就已有提出國家賠償的意思,認定時效未消滅,且報廢彈射座椅從儲存至岡山專業庫,到進行廢品處理發生爆炸,兩者時間相隔一年四個月,空軍官校在這期間並未派人整理、分類而有職務上的過失,因此判決須賠償黃男374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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