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雇主落實法遵義務,勞動部3月25日發布《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修正條文,其中「月退改一次領」的猶豫期正式上路;同時,針對部分事業單位怕麻煩、拒絕勞工自提退休金的亂象也祭出重罰。日前義守大學教授、台灣雇主協會理事長張姮燕投書指出,外籍勞工請領勞保給付的條件與國人完全相同,已形成「跨境補貼」的結構性風險,恐加劇勞保負擔。對此,勞保局3月27日發布數據回擊,強調外籍被保險人所繳保費遠高於領取金額,且家屬死亡給付僅占整體支出 0.15%,「難謂造成財務問題」。
外國人領勞保家屬死亡給付,外籍勞工請領偏高?恐成結構性風險?
張姮燕理事長以「別讓勞保年金淪為提款機」為題,提出數據質疑,外籍被保險人參加勞保,請領條件與給付計算與本國勞工相同:
1、給付結構偏移
據107年至114年6月統計顯示,外籍被保險人請領家屬死亡給付達6.1萬件、金額51.1億元,占普通事故與職災總請領金額近7成5,遠高於本國勞工約4成9,外籍勞工請領「家屬死亡給付」占其請領總額的 75%,代表給付已出現結構明顯偏移的現象。
2、跨境風險
勞保本質是世代互助,但若與高度流動的外籍勞動力掛鉤,恐導致本國勞工繳費後被「跨境稀釋」。
勞保局反擊:僅整體0.15%,難謂造成財務問題
面對社會質疑,勞保局提出最新 114 年度統計數據,也指出勞工保險包含生育、傷病、失能、死亡及老年等給付,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包含醫療、傷病、失能、死亡及失蹤給付,都屬綜合性保險,而家屬死亡給付為勞工保險死亡給付其中一項:
‧貢獻遠大於領取: 外籍被保險人個人負擔保費約 57.8 億元,但整年請領各項給付總額僅約 22.9 億元。
‧支出占比極微: 107 年至 114 年間,外籍勞工請領的家屬死亡給付,僅占整體勞保支出 0.15%。
‧國際公約原則:勞保為社會保險,加保規定一體適用於本國籍或外籍移工, 勞保採「國民待遇原則」,只要依法繳納保費,不論國籍皆享有同等保障。
外籍移工家屬死亡,能否請領家屬死亡喪葬津貼?
根據勞保局網站指出,參加勞工保險之外籍移工,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得依勞工保險條例第62條規定申請家屬死亡喪葬津貼。
外籍移工須填具申請書經投保單位蓋章,並檢附死亡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如戶籍資料、出生證明,應為申請前最近6個月之文件)、護照及居留證影本。(護照及居留證影本請加被保險人之簽章,註明與正本相符)。
外籍勞工家屬死亡給付多少錢?
根據21世紀人力仲介網站指出,根據最新統計,114 年1至6月參加勞保的外籍被保險人死亡人數有 601 人其中 139 件請領一次金(共 3,253 萬餘元);462 件請領遺屬年金(共 2,737 萬餘元)。家屬身故(喪葬津貼)部分,外籍移工因父母、配偶或子女過世申請給付共 4667 件,成功領取家屬死亡喪葬津貼,總發放金額破 4.3 億元,平均每件獲賠約 9.3 萬元。
勞動部4/1新規定!年資滿10年移工納入「提撥舊制退休金」
此外,勞動部日前發布重大新制,宣布自2027 年4月1日起,雇主必須為在同一公司工作超過10年的藍領移工提撥「勞退舊制」退休金。
·提撥門檻:在同一雇主下工作年資超過10年。
·提撥金額:雇主每月須依工資總額提撥 2% 至 15% 作為舊制退休準備金。
·緩衝期限:目前約 7000 家企業受影響,政府給予一年緩衝,2026年4月1日正式實施,並輔導雇主開立專戶。
勞動部說,看護工如果受僱於僱用勞工5人以上公司、行號等事業單位,應以事業單位為投保單位參加勞工保險,有關擴大勞保強制納保對象議題,目前各界尚有不同意見,仍需凝聚共識。
(相關報導: 65歲中高齡注意了!勞動部宣布「3大修法」新制,給付領錢也有影響 | 更多文章 )
115 年勞退新制修正:4大新制重點一次看
勞動部日前正式發布《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修正條文,其中最受矚目的莫過於「月退改一次領」的猶豫期正式上路,目前勞退新制除了雇主強制提繳 6% 外,勞工也可自願提繳(自提)最高 6% 以享受節稅與加速累積。
| 項目 | 修正後新制內容 | 生效日期 |
| 月退猶豫期 | 首次入帳 30 日內可改「一次領」 | 2025 年 12 月 27 日 |
| 雇主自提義務 | 雇主不得拒絕申報,違者罰滯納金 | 2026 年 8 月 1 日 |
| 未成年遺屬權益 | 請領時效自「成年後」起算 10 年 | 2025 年 12 月 27 日 |
| 專戶權益保障 | 繼承人請領款項不得扣押、抵銷 | 2025 年 12 月 27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