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台灣邁入高齡化社會,老人安養及福利的議題為政府及民間積極探討的,新竹市政府頒布許多給65歲以上的長輩福利,包括安老津貼、中低收老人生活津貼等、假牙補助等。究竟各項補助誰可以領、能補助多少、該怎麼申請,一起看下去。
1. 新竹市安老津貼
申請對象:
1.設籍並居住本市年滿65歲以上老人。
申請資格及方式
凡於民國98年1月1日(不含本日)前設籍並居住新竹市,年滿65歲,無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請領安老津貼:
(1)現職軍公教(職)、政務人員及公營事業職員工。(2)領取月退休(伍、職)金之軍公教(職)、政務人員及公營事業人員。(3)民國69年1月1日以後領政府編列預算發給之一次退休(伍、職)金之軍公教(職)、政務人員及公營事業職員工。但所領一次退休(伍、職)金未超過新台幣150萬元者及年滿一百歲者不在此限。(4)領有榮民就養給與者。(5)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者。(6)領有老年農民福利津貼者。(7)最近一年居住國內未滿183日者。(8)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新台幣50萬元以上者,惟保險給付不列入計算。 (9)個人所有之土地、房屋價值合計新台幣500萬元以上者。
前項土地之價值,以公告土地現值計算,房屋之價值,以評定標準價格計算。但下列情形得扣除之:
(1)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原住民保留地。 (2)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及具公用地役關係之既成道路。 (3)未產生經濟效益之非都市土地之國土保安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古蹟。 (4)保存用地、墳墓用地及水利用地。 (5)祭祀公業解散後派下員由分割所得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土地。 (6)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嚴重地層下陷區之農牧用地、養殖用地。 (7)因天然災害致未產生經濟效益之農牧用地、養殖用地及林業用地。 (8)依法公告為污染整治場址。但土地所有人為污染行為人,不在此限。 (9)屬個人所有且實際居住唯一之房屋者,但其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得扣除額度以新臺幣400萬元為限。
補助金額:
1.一般長者每月新台幣3000元。2.年滿一百歲者每月新台幣8000元。
2.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申請條件:
(1)設籍新竹市市年滿65歲以上老人,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2)未接受政府公費收容安置者。
(3)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最低生活費標準2.5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113年3萬5575元)。
(4)全家人口存款本金及有價證券按面額計算之合計金額未超過一定數額者(113年250萬元,每增加1人增加25萬元)。
(5)全家人口所有之土地及房屋價值未超過新臺幣750萬元者。
(6)未入獄服刑或因案羈押者。 (相關報導: 65歲以上長輩記得申請!符合資格「最高2萬元一次入帳」,忘記登記全數充公 | 更多文章 )
補助金額:
·未達最低生活費1.5倍(113年2萬1345元)者,每月發給新臺幣8329元。·達最低生活費1.5倍以上~未達2.5倍(113年3萬5575元)者,每月發給新臺幣416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