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7)日審查《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民進黨及時代力量立委批評行政院提出的「報備許可制」版本,與原來的「申請制」幾乎是換湯不換藥,黃國昌、鄭麗君更質疑「禁制區300公尺」的規定,「比全壘打還更遠」。最後因為尚有其他立委的版本要併案,且牽涉相關主管機關,因此下午只將法條名稱從《集會遊行法》更名為《集會遊行保障法》,審完2條條文後就散會。
朝野立委及政院都同意《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必須針對大法官釋字718號解釋,准許偶發、緊急性的集會遊行,可不經報備。不過綠委李俊俋指出,政院版看似將憲法賦予人民的集遊權利從「申請制」改成「報備制」,但同樣需要經過主管機關許可,而且是否符合釋字718號的「偶發、緊急」,竟也是由行政機關自行認定,「這跟原本的到底有什麼不同?」 提案的綠委鄭麗君則批評,政院版限制行政院等機關「300公尺內」不得進行集會遊行,她指出,棒球場的全壘打牆最遠也才122公尺,直呼政府限制300公尺實在太誇張;立委黃國昌也反問,難道今天要向行政院抗議,必須站在300公尺外的台大醫院嗎? 綠委林淑芬更直接,她表明支持廢除限制人民自由的《集會遊行法》,她指出過去國親兩黨在民進黨首次執政時,就提議要廢除《集遊法》,她當時身為執政黨立委,同樣贊成;除非行政部門能全面修正改為報備制,不讓統治者有拑制人民的空間,才能有《集遊法》。 (相關報導: 遭誤傳為324打人 趙天麟爆:員警告上百網友求償逾2千萬 | 更多文章 )
陳怡潔酸警政署:要執政的民進黨都不擔心了
不過國、親兩黨的立委則有不同意見,除了贊同警政署以「維護交通秩序」作為「報備許可制」的理由,橘委陳怡潔還酸警政署長陳國恩,520後民進黨就是執政黨了「他們有信心(修法),你在擔心什麼?」 法案下午進入大體詢答及逐條審查,立委同意將《集會遊行法》修正為《集會遊行保障法》,並把第1條制定《集遊法》要旨中的「維持社會秩序」刪除。而後進入第3條時,因對集會遊行主管機關有不同意見,召委陳其邁宣布,待後續其他立委版本併案審查,擇期再審。





































































圖說:什麼都沒爭到,議員批歌劇院變成「割據院」。國民黨議員指出,台中國家歌劇院位在寸土寸金的七期重劃區,面積3.8公頃,市府出一半的錢計22億餘元興建,後爭取列為中央管轄的「台中國家歌劇院」,由中央營運,市府必須將其土地及建物無償交給中央。當時議會就是認為台中市不能平白送地給中央,所以才會作出相對應的回饋與優惠的9大附帶決議,要求市府一定要全力爭取。市議會的9點附帶決議包括土地部分,向文化局以地易地方式爭取回饋;經費部分,向文化局爭取在大台中市設立花費在22億元以上的大型國家級場館,未來中央的對台中市民採優惠措施,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董事應有台中市的代表等等。但議員認為如今市府文化局爭到的只是一個尚未確定的票價打折,未免與議會的要求差距太大。議員痛批,先前就是因為有部分議員指責市府把歌劇院移撥中央是「割地賠款」、「將孩子送養」,所以提出九點附帶決議,要求市府爭取應有權益;這一年多來市府在這個案子上節節敗退,全軍覆沒,沒有為台中市民爭取到優惠措施,更別談以地易地,或是爭取同等經費的建設,凸顯市府執政的「無能」 文化局長王志誠明顯失職。議員也批評市府藐視議會,議會是民意機構,市府對於議會的附帶決議視而不見,如馬耳東風,不用心不盡力,市府踐踏民意,不顧市民權益,昨天緊急由立委於昨天出面「抹粉」,文化局自廢武功,讓人失望。文化局長在議事堂做承諾,立委出面跟中央協調,目前只是口頭結論,如果進一步沒有具體符合議會決議的結果,文化局長應該下台負責。不只國民黨痛罵,民進黨議員對市府所爭取的票價優惠也抱持懷疑,王立任指出,現市府所爭取到的打折優惠是由誰負擔折扣的金額?如果最後轉嫁到表演團體身上,很多團可能望而卻步不到台中表演,或先拉高票價再打折,市民根本沒有真正受惠。文化局答覆說,與中央的協調是依據市議會附帶決議辦理,主要是針對歌劇院自辦活動的相關優惠,若吸引更多在地民眾走入劇場欣賞藝術,對演藝團隊也將有更多實質鼓勵。局長王志誠說,現市府與文化部及國表藝正協調每季及花都藝術節期間的檔期開放,讓市府能邀在地藝文團體演出,爭取對台中市實質的回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