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行政院方面認為,未登工廠「合法化」的期限,如果只是延長10年,10年後問題恐怕一樣沒解決,因此行政院方面,目前傾向針對目前已完成補登之7400工廠發給「特殊執照」。
經濟部傾向發「特殊執照」、收回饋金
據了解,臨登工廠要取得「特殊執照」,必須按照農地面積,支付一筆「回饋金」,「特殊執照」未來要過渡到合法的「使用執照」,必須符合一定條件,經濟部官員表示,為了符合「農地農用」精神,臨登工廠繳納的「回饋金」,將由農委會成立特種基金專款專用在農地保護用途。
官員表示,如果以除罪的角度,「特殊執照」的取得可以分成2個階段,第一階段類似「假釋」待遇,取得後只能獲得局部自由,第二階段則是獲得地目變更、出獄除罪;由於農地工廠的地目變更為「丁種建地」,涉及到隔離綠帶的回饋與污水集中處理問題,牽涉到土地管制等法規,「目前,內政部、農委會並不是很認同經濟部版本。」
經濟部官員強調,農地工廠要變更為丁種建地,廠商必須繳納「土地公告現值的5成」給農業單位,對於目前爭取「就地合法」的業者來說,成本其實並不便宜。因此,經濟部對於目前分散於農地的工廠,仍然是以輔導它們到鄰近工業區設廠為原則,不過,農地工廠的遷移,必須考量到勞工的生計,有些農地工廠之所以在當地設立,是因為當地具備產業群聚效果,遷到別的地方,不僅工人無法配合遷移,原本的供應鏈也會發生「斷鏈」。
「已經建為工廠的農地,要再恢復農用,已經很困難,政府若徵收其他地區農地,開發新的工業區,對整體農地反而是『雙重傷害』,因此,經濟部會在對整體農地影響最小情況下,推動未登工廠合法化。」官員強調,經濟部與各縣市政府,不會允許未登工廠佔地的行為,縣市政府未來會對農地工廠嚴加管制,已輔導遷入合法工業區之廠商,原來的農地工廠一定會要求停止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