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豐山專欄:縮短政權交接期應有解方

2016-02-23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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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總統馬英九(葉信菉攝)與將就任的總統蔡英文(美聯社),哪一位肯為縮短交接期而縮短自己的任期?

現任總統馬英九(葉信菉攝)與將就任的總統蔡英文(美聯社),哪一位肯為縮短交接期而縮短自己的任期?

第十四屆總統於一月十六日選出,於五月二十日就職,新舊政府交接過渡期長達四個月又四天,已引起諸多討論。復由於同一時日選出的新國會已於二月一日上工,舊政權面對新國會,更使治絲益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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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舊總統交接過渡期太長,以及已成少數黨的舊政府面對已為新多數黨主控的新國會,確實生出諸多問題;為了不使問題永遠存在,朝野必須共同面對,謀求解決。

一、

如所週知,以前沒有這個問題,是因為立法委員和總統分於不同時日選出。本屆總統改選提早與立法委員改選合併舉行,說是為了節省公帑;節省公帑是好事,但決策單位沒能預見所造成的問題,誠屬遺憾!

二、

新一屆立法委員於二月一日上工,是因為上一屆立法委員於一月卅一日任滿。

新任總統必須等到五月二十日才就職,是因為總統依憲任期四年,原任總統要做到五月十九日午夜才算任滿。

把複雜的問題簡化,讓問題得以解決,有三個可行辦法:

第一個辦法是本屆立法委員任期延長三個月,做到民國一0九年的四月卅日,那麼下一屆立法委員就可以與下一任總統一齊在三月間才選出,五月一日開議。

第二個辦法是現任正副總統自己願意縮短兩個月任期,讓新任總統可以提前在三月二十日就職。新任正副總統四年任期,當然就是做到民國一0九的三月十九日午夜。

第三個辦法是新任總統宣佈,為了讓今後不生交接期過長問題,他本屆任期自願縮短兩個月,那麼從下一任總統起,選出時間和就職時間就可減縮到如同從前的合宜狀況。

三、

第一個辦法是以延長本屆立法委員任期為要領。不過,明定任期的公職人員延長任期,觀瞻不佳,應該能免則免。

第二個辦法是以原任正副總統減少兩個月任期為要領,當然必須當事人情願。馬英九總統已明白表示,他不認同。說「不符憲政原理」。

第三個辦法是以新任總統減少兩個月任期為要領,必須當事人有足夠的胸懷。

筆者相信蔡英文應有這個胸懷,而且也相信將來上任後一旦擇期泰然宣示,國人同胞刮目相看之餘,必給她熱烈喝采!

四、

筆者檢視「中華民國憲法」與「增修條文」、「立法院組織法」、「中華民國正、副總統選舉辦法」,注意到如果採第一或第三辦法解決問題,只有每一屆新國會的第一會期的法定開議時日需要稍作調整。至於總統任期四年,立憲原意在於保障;如果為了暢順國政運轉,當事人自願善意配合酌減幾週,那是高風亮節,與憲政原理風馬牛不相干。

*作者為前監察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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