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闌尾前寫下「罷免要過半」 選委會認定柯文哲無違法

2015-12-08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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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臉書發文遭控違反選罷法,8日證實並未違法。(資料照,陳明仁攝)

柯文哲臉書發文遭控違反選罷法,8日證實並未違法。(資料照,陳明仁攝)

民眾2014年自動發起「割闌尾計畫」,針對國民黨籍立委蔡正元、吳育昇以及林鴻池3人號召罷免活動,而在2015年2月罷免投票前夕,柯文哲的臉書專頁貼出1篇文章,裡頭寫道:「2/14情人節 大家可以在投開票所約會!」且文章還以藏頭的方式,留下:「罷免要過半」的字眼,遭舉發違反《選罷法》。北市選委會副總幹事黃細明8日證實,選委會早在7月底、8月初結案,證實柯的行為屬言論自由,並未違反相關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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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6-黃國昌率時代力量不分區名單.(陳明仁攝)
時代力量立委參選人黃國昌也曾發文表示,若投票率過半就義務提供港湖區中學生義務英語補習,遭民眾舉發違反選罷法。(資料照,陳明仁攝)

2月14日前,為了鼓勵港湖區的民眾出來投票,不只柯文哲發文宣傳,時代力量立委參選人黃國昌也曾發文表示,若投票率過半就義務提供港湖區中學生義務英語補習,遭到民眾舉發違反選罷法,不過後來獲地檢署不起訴處分。如今柯文哲也獲證實,並未違反選罷法。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知情人士指出,北市選委會行文建議釋憲的動作,等於認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6條第3項有關「罷免不得宣傳」的規定,涉及侵害人民的言論自由,北市選委會原擬對割闌尾裁罰60萬元也暫不處罰。

黃細明也表示,該位檢舉者檢舉的內容為藏頭詩,經選舉委員會認定,藏頭詩每個人解讀不同,該部分應屬於柯文哲個人的言論自由。而「罷免要過半」是在講關於法令的規定,並未要求選民或他人做出其他衍生行為,因此選委會認定柯文哲並未違法,並依規定回覆給檢舉人相關內容,檢舉人也未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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