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男女手持酒瓶﹐聚集在夜總會外﹐大排長龍。他們已在酒吧喝了一晚﹐醉意濃厚。這是他們今晚最後一站﹐盡興鬆展四肢一下﹐再喝它幾杯﹐估計要到清晨四五點喝不下去了(或喝到吐了)才結束。
這是一個典型的週五晚上﹐泡吧多年來一直是年輕人舒鬆身心的主要方式。它作為一社會現象是源自一九七零年代的迪斯可風潮﹐自一九八零年代起DJ和raves音樂也成為「泡吧經驗」的重要部分。接下來﹐在美國各城市和英國的倫敦﹐一九八零年代末到九零年代初期﹐許多地下rave音樂派對出現了﹐形成了豐富的次文化。那時﹐泡吧就是rave文化﹐它生根于當地青年社區裡﹐泡吧人多為二十五歲以下的青少年。
而隨着城市夜生活的發展﹐泡吧文化也起了變化﹕它已不再是過去的次文化﹐而早已發展成主流的娛樂方式﹐以電子舞樂(electronic dance music)為中心﹐以夜總會和舞廳為場所﹐酒精的消費成為其中必要的一部分﹐泡吧人的年紀也增高了﹐平均在三十五歲以下。
不過﹐自本世紀初以來﹐這一切都在改變。夜總會和俱樂部已不再是年輕人週末的理想去處。特別是這兩年來﹐眼看着這些場所一個個的關門大吉。連那些過去最受歡迎的倫敦迪斯可夜總會﹐如西倫敦的Turnmills(它是第一家獲得二十四小時執照的夜總會)和The End﹐還有南倫敦的The Fridge﹐一個個生意都做不下去了﹐只好轉手。英國的夜總會從二零零五年的3,144個﹐減少到今日的1,733個﹐幾乎少了一半。部份業主認為﹐原因是地區的重新開發計劃﹐導致有些夜總會的拆遷﹔「雅痞化」的城市慢慢在清滌它的空間﹐在淨化過程中有些吵雜的夜總會也被淘汰掉了。但這只是部份因素。我們需要聽聽泡吧人的想法。那些仍在營業的夜總會門外﹐也不見大排長龍了。不得不問﹐究竟那些需要消遣的年輕醉男醉女都到哪裡去了?
我先在自己的社會圈裡找答案﹐發現根本沒人愛泡吧。一位朋友說他過去愛上夜總會﹐是因為喜愛電子舞音樂﹐週末在酒吧和朋友喝酒到晚上十一點多﹐然後跑到夜總會跳舞到清晨。「但現在可去的地方多了﹐你可以去一些有舞池的酒吧﹐不再需要去夜總會了。我上週就去了一個這樣的酒吧﹐待到凌晨四點。我估計裡面的人在二十年前可能都曾喜歡去夜總會﹐現在情況改變了。」
如他所描述﹐這很大的原因是英國酒吧執照法規的改變。在二零零五年之前﹐酒吧的營業時間規定在周一到周六的早上十一點至晚上十一點﹐及週日的中午到晚上十點半﹐中間並有(週日)三點到七點的關門時間。自二零零五年起﹐酒吧都可申請二十四小時的營業執照﹐喝酒不再有時間限制﹐人們可在酒吧待得很晚﹐去夜總會泡吧的傾向就減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