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會談下周福州登場 將簽租稅及飛安兩協議

2015-08-18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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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18日邀請財政部次長張璠及交通部次長吳盟分,針對第11次會談舉行說明會。右起吳盟分、林祖嘉、張璠。(吳逸驊攝)

陸委會18日邀請財政部次長張璠及交通部次長吳盟分,針對第11次會談舉行說明會。右起吳盟分、林祖嘉、張璠。(吳逸驊攝)

延宕多時的第11次兩岸兩會高層會談,敲定將於本月24日到26日,在中國福建省福州市舉行。陸委會18日對外說明,本次會談將簽署《海峽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及《海峽兩岸飛航安全及適航標準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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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基、海協兩會於2014年2月舉行第10次高層會談,之後因台灣內部接續發生反服貿等重大事件,加上後續協議磋商進展不順,因此第11次會談一再延宕,直到日前才確定於8月24日舉行。

陸委會18日邀請財政部次長張璠及交通部次長吳盟分,針對第11次會談舉行說明會。財政部說明,鑑於台商對中國投資佔對外投資總額達62%,雙方投資關係緊密,卻未享有所得稅減免及爭議解決措施,因此自2009年便著手推動與對岸洽簽租稅協議。

財政部國際財政司長宋秀玲表示,根據財政部以2011年資料為基礎的估算數字,租稅協議簽訂後可避免台商遭到雙重課稅,也可增加國庫收入,預估台商及陸商稅負分別減輕近40億元及1億元,國庫則可增加80億元到133億元的稅收。

而在飛安協議方面,交通部表示,目前兩岸定期客運航班每周達840班次,貨運也達到84個航班,然而雙方航空產品及零組件尚未相互認證,航空品維修檢查僅能採取專人隨機的方式執行,在營運成本及飛航安全上均有不足。

在簽署飛安協議後,兩岸將在規範領域、監理機制、證照管理、專業認可及訊息交換等方面進行合作。與會的民航局副局長何淑萍表示,協議簽署後,雙方可依協議至對方航空公司進行檢查作業,亦能委託對方維修機構執行航機維修簽放作業;而維修人員及航空產品備品認相互認證之後,可以使用對方的維修產品,並僱用對方的維修人員。

依海基會17日公布的規劃,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將於24日上午率協商代表團赴福州,下午兩會舉行副董事長層級預備性磋商;25日上午舉行兩岸兩會第11次高層會談,下午進行簽署協議儀式、兩會分別舉行記者會、林中森會見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26日搭機返回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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