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若不判死 生還者哭求法官:請判我死

2015-06-22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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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捷(中評社)

鄭捷(中評社)

鄭捷去年犯下隨機殺人案,釀成4死22傷的慘劇,一審被依殺人等罪判處死刑,檢、辯雙方提起上訴,高等法院22日上午開庭審理,生還者史艾芙琳泣訴自己快要發瘋、生不如死,哭求法官「若不判鄭捷死,請判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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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上午開庭,原本「一心求死」的鄭捷透過委任律師主張,當時犯案年僅21歲,幾乎沒有社會經驗,應有教化可能,「若可取得心理治療與適當協助,並非沒有改變動機」,請求另外委任專家補充鑑定心理狀態,合議庭尚未裁定。

但有多名被害者及其家屬在庭上回憶悲痛過往,受傷而生還的史艾芙琳崩潰泣訴,自己難忘鄭捷當時凶狠模樣,至今仍過得很痛苦、生不如死,「若不判鄭捷死,請判我死」。

死者張正翰母親則說,鄭捷不顧他人生命,從來不覺得自己做錯事,「我的孩子被殺了,殺人的人卻不用死,我不甘願!」希望法官為他們主持正義,判處鄭捷死刑並速審速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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