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強制執行議題持續引發討論,立法委員不分藍綠均主張,判斷一張保單是否該被扣押,標準應該全國一致,而非直接套用現行「強制執行法」的做法。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今(26)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答詢時,首次鬆口指出:「我覺得是可以來思考。」為「保險法」修法,保單扣押標準從各地不一變成全國一致,跨出正向的第一步。
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2022年12月9日發布第897號裁定文,主張要保人的壽險保單於必要時可被強制執行。過去兩年來,保單扣押案件爆大量,保戶權益受損時有所聞,金管會著手修改保險法,行政院已於今年3月13日通過有關草案,並且列為立法院本會期的優先法案。
不過,金管會送交行政院審查通過的版本,要保人的壽險或年金險,被扣押的標準直接採用強制執行法的概念,每張解約金若超過「最近一年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政府所公告當地區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2倍計算之3個月金額」,也就是超過當地最低生活費3.6個月,該張保單將併同要保人的其他財產一起被扣押。
金管會直接拿強執法訂扣押標準,惹爭議
強制執行法對於留給債務人生活所必需的金額,正是採「最近一年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政府所公告當地區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2倍計算其數額」,全國各地標準不一。金管會直接把強執法的做法拿來做為判斷保單是否被扣押的標準,引發竹篙套菜刀(閩南語,指不同東西亂湊)及一國多制的質疑。
前財政部保險司司長鄭濟世就說:「金管會在說什麼我也不懂,解約金與人民生活水準有什麼關係?真是畫蛇添足。」立法委員李坤城等人在本月19日舉行的公聽會上也表示,保單扣押的標準不要一國多制,而且輿論普遍認為應該拉高額度。
大型壽險公司精算部門高階主管今日受訪時也說,保單扣押各地標準不一的核心問題在於,壽險或年金險的保費費率不因地區而有所差別,住偏鄉的人跟住天龍國的人購買同一張保單,付的錢(保費費率)都一樣,為什麼住偏鄉的人,保單反而容易觸碰到被扣押的紅線、容易被解約?
該名主管進一步指出,住偏鄉的人收入可能比較低,買不起太高的保額,如今又被用相對嚴格的標準對待,豈不等於被扒了兩層皮?
綠委吳秉叡籲化繁為簡,扣押標準全國一致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今日率所屬機關與周邊單位首長到立法院財委會進行業務報告,立委吳秉叡向彭金隆表達,強制執行要有成本的概念,「媒體講說要保人可能戶籍地、住所地、工作地橫跨不同縣市,變成不同標準,這樣勞費實在太大了,我們應該化繁為簡。」
吳秉叡說他提一個idea(點子)給彭金隆思考,就以全國生活費用最高的地方做標準,例如以台北市當標準,全國都一致,如此全國的法院就很清楚瞭解法律的標準在哪裡,而不是各地標準不一,衍生不同的爭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