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教育現場發生劇烈的改變,發生諸如學生持刀殺人、學生霸凌學生、學生棒打老師等各類型管教衝突事件,嚴重者已造成人員傷亡。社會各界對於此一現象的蔓延擴大無不憂心忡忡。
為什麼教育現場管教事件愈來愈嚴重?以下從幾個脈絡發展加以探討。
首先,教育改革發動以來,校園從「教師為中心」,轉變成「學生為中心」,教育理念也從「教師教學」,轉變成「學生學習」,教師的角色從「指導者」,轉變成「引導者」。然而,過度強調「學生主體」的情況下,卻忽略了「尊師重道」的重要性。
接著,隨著兒童人權議題持續被關注,倡議團體藉由管教新聞事件引起社會大眾重視,再伴隨著少子化現象下家長對學前與學齡兒童的關心,政府開始立法或修法,諸如像:12歲以下兒童刑法除罪化,全面回歸教育及社政體系;限縮教師管教權,教師管教學生有許多的前提與條件才可為之;加重對教師及校長罰則,相關法條中動輒以罰款、解聘等處分,並冠以「不適任」的稱呼。
再者,學生帶著源自於原生家庭教養方式所培養出的「習性」,如:待人接物、情緒管理、身心特質等進入到班級,加上家庭中缺乏同年齡學童的互動經驗,導致學生同儕相處衝突問題不斷發生。又因為事件發生後,家長常以各種方式涉入,導致事件從學生衝突,發展到親師及家長之間的複雜問題。
最後,通訊軟體與網路社群平臺的快速發展與普及,改變了親師溝通的方式。由於資訊科技具有快速、便捷、及時等特性,因此被多數人採用為親師溝通的主要工具。但是當學生管教事件發生後,如果親師無法取得共識,有可能衍生出錯誤信息傳播、媒體不實報導、外力不當干預等負面問題發生。
前述原因的加總,導致教育現場管教事件愈來愈嚴重,校園中更常聽到「我的孩子都已經說對不起了,難道你們還不能原諒他犯的錯嗎?」的言論。面對教育現場管教事件愈來愈嚴重的問題,本文試圖提出如下的解決方法,作為各界的參考。
一、立法機關立法規範
尊重兒童人權雖然是基本原則,但是捍衛教育專業、保障他人權益,更是不可輕易退守的法律底線。立法機關應該立法規範,確保教育人員處理學生管教事件不受外力干擾,也讓造成他人傷害的學生與家長負起該負的責任。
二、政府機關執法從嚴
自由與紀律是一體兩面,民主與法治是相輔相成。政府機關在執行學生管教事件相關法令與規定時,必須嚴守標準程序,讓事件真相得以呈現,讓涉入事件人員的相互關係與責任歸屬得以釐清。
三、教育機關堅守立場
校園是學生學習與成長的主要場域,而學生與教師皆是教室中的主體。教師掌握學生的個別差異,善用班級經營與輔導管教策略,積極有效處理學生管教事件。學生必須遵守團體規範,家長也必須指導學生尊師重道,教育局處與學校立場要一致,讓教育專業得以施展。
四、專業團體展開對話
尊重兒童人權與保障他人權益二者是不相牴觸的概念,相關團體可以展開對話,從親師生三位一體的立場出發,促成親師生的共榮與共融。而非以非黑即白、非敵即友的方式,硬生生將親師生切割,更將彼此拉扯撕裂,造成對立與不安。
五、教育人員與時俱進
身處變動快速的多元社會,面對日新月異的教育思潮,教育人員必須體認到所學可能有不足之處,如何精進自己的專業,調整自己的心態,打開自己的視野,讓自己成為一個不斷學習成長的載體,並以直接或面對面的方式與家長溝通,這是教育人員無可避免的使命與任務。
學生要瞭解自己犯了什麼錯,真心誠意地向受影響的人致歉,並學習從錯誤中記取教訓,也必須知道相關法律的責任,讓自己成為遵守團體規範的一分子。
*作者為諄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