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陳昭姿錯在搶戲二百五

2024-02-07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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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立委陳昭姿(前右一)出席黨團協商,為自己的「廢票」喊冤。(顏麟宇攝)

民眾黨立委陳昭姿(前右一)出席黨團協商,為自己的「廢票」喊冤。(顏麟宇攝)

立法院開議,吃瓜群眾搬板凳準備看新科立法院長韓國瑜的笑話,沒想到冒出一個搶戲精─民眾黨立委陳昭姿,先是在院長選票上沾染印泥,讓民眾黨八票變七票,藍綠謹守黨紀,唯一「跑票」的竟是她;繼續在第一次朝野協商會議喊冤,助功韓國瑜成功化解爭端,開出「滿堂紅」,民眾黨沒佔到便宜,笑話倒是鬧好鬧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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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朝野協商做成結論,讓民眾黨得以在年後開議日第一次院會提出書面陳述補充,民眾黨中評會還是做成「處分」─停止(中央委員)職權二個月,認定陳昭姿沾汙選票並非故意,但也的確未能如實貫徹黨意志。這樣的處分讓陳昭姿顏面無光,實則不痛不癢,畢竟中央委員職權與立委職權無關,陳昭姿照樣可以行使立委職權,該質詢質詢該選民服務就選民服務,只要民眾黨在二個月之內沒名開中央委員會議,這個處分就形同廢文。

但陳昭姿已經在投票後的第一時間請辭黨團幹事長,沒什麼理由再苛責她「無意沾上印泥」,陳昭姿也不必覺得冤枉,她的錯不在汙染選票,也不在未實貫徹黨意志,而是她的二百五,讓民眾黨成為笑柄。

黨主席柯文哲認定中,民眾黨是「菁英政黨」─如果大學畢業才能投票,民眾黨(他)早就當選了,在黨團總召黃國昌認定裡,既為立委就沒有出錯空間─黃國昌在接受網路節目訪問時,回應主持人呂捷的提問:「有人就是不小心,手按到(選票)啊,模糊啊。」直截了當回答,「開除黨籍!」「你如果連這麼簡單的事情,都會搞錯,那你顯然不具有足夠的能力,在立法院行使一個立法委員的職權」,黃國昌答的理所當然,網友聽的合理至極,因為藍綠才是笨蛋,沒想到,偏偏出岔的就是民眾黨,而民眾黨是無法忍受笨蛋的。

正副院長選舉落幕,原想事情就此揭過,沒想到陳昭姿不依不饒,要到朝野協商喊冤,強調她並非故意,並抗議當選主持會議的柯建銘裁定廢票,還譏嘲她這一票根本投不下去(支持黃珊珊);柯建銘話說的難聽,却是事實─廢票並非依投票人主觀決定,即使無意造成,還是廢票。

可以爭執的是,印泥汙染算不算立法院正副院長投開票辦法的廢票情狀─「記入其他文字和符號」,沾到印泥的選票算不算符號?此其一;就算是符號,梁上印泥算不算「記入」?此其二,既為「記」就並非無意,而係故意。中選票選票染上印泥,只要足以確認投票意向,而無模糊就認定為有效票,但立法院投開票辦法依內規而非中選票規範。當天爭執時,柯建銘曾說,若還有爭議就交付表決?這是民眾黨要的嗎?表決當然是辦法,但就算國民黨支持民眾黨認定為有效票,也不影響韓國瑜當選的結果,唯一改變的就是民眾黨七票再變回八票,然後確定「慣例」,以後立法院汙染票都算有效票;那麼藍綠白就要面臨一個抉擇,未來立法院投開票要嚴格認定是寬鬆認定?

陳昭姿為了自己投票的「不小心」,連續搶戲,朝野協商取得書面陳述權力後,又給了她再搶一次戲的機會。從小黨事事都能搶風頭的角度,陳昭姿不但不該被處分,還應當獲得柯文哲的口頭嘉獎,不過,這個風頭,却讓該黨智商一五七的「菁英」形象大損,民眾黨中評會處分之餘做成附帶決議,要黨團把黨團行為準則送中評會備查,這個「行為準則」應該加上一條:立委行使職權不得二百五。

*作者為文字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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