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員:「我跟所長兩人都『同意』要將駐地監視器先備份再格式化(註:未備份),結果『按錯了』沒有備份,但是『誰按的』不知道。」

一場警界羅生門,彼此互推且各自閃爍,上級明知後更帶頭公然說謊,這才是警方某些事件的實相。然後,前揭一堆警紀問題,再觀察去年11月初《台版柬埔寨案》之凌虐慘況,被害人跳樓死亡並遭棄屍,管區警方查無報案紀錄?以及去年8月19日蔡邢徐黃四巨頭排排站宣示掃黑?(徐國勇已下台主持政論節目去)掃黑金?還是檢警通報麻吉以剷除異己?別忘了2023/11/14起媒體報導「睿森銀樓實際負責人涂誠文已烙跑!」人已跑了,蔡清祥輕飄飄一句:「已交辦徹查有無不肖司法人員通風報信?」涉嫌洗錢大案的涂都可以烙跑,難怪《八八槍擊案》紅龜判刑定讞五年到處趴趴走,開完八八槍烙跑對岸,邢泰釗居然大唱「人神共憤?」邢某等檢警高層整天期盼對岸幫忙抓人?還是要說「《八八會館》郭哲敏也烙跑,然後再由泰國警方抓到及引渡回來?」一場荒謬之查緝無能,檢警兀然開始慶功,乃至宣揚功績?今年警光獎團體獎頒給《台版柬埔寨案》之新北市警,並非筆者不評論,體恤暫不多言,檢警高層難道不懂「該類型案件多嚴重?」顯然裝傻吧!
警員召妓白嫖:員警嫖妓「倒賺」貳佰元?
前陣子(今年九月下旬),媒體報導「北市邱姓女警為《犯罪集團》男友查民眾個資?」邱女涉犯洩密、偽造文書等罪嫌,遭移送新北檢,並由新北院裁定羈押禁見,也不知讀者是否仍有印象?
再來看看一則令人無言的新聞《(10/18)宜蘭偵查隊員涉白嫖2大過免職、隊長也遭拔官》,茲整理如下:「(節錄)今年10月5日,宜蘭林姓員警召妓,並約定新台幣性交易金額台幣(下同)1800元;事後林員給付2000元,該名女子『找錢200元』給林員。詎料,林員離開房間後,突然折返,更以身為警察為由向應召女宣稱『賣淫是違法行為』,並直接拿走梳妝台上的2000元,但整個過程都被對方手機錄下。」以上新聞看完,「警員召妓白嫖還倒賺200元?」更令筆者深感疑惑的是,常態此類事件,應召業者多悶不吭聲,但該報導中居然記載:「(原文)應召業者之後透過『關係』向警方反映。」員警召妓白嫖屬警紀懲處範疇,俗稱(台語):「畢竟是管區,惹不起啦。」常態合理推測,該地淫媒業者至「多匿名爆料、適度公開資料及上網公審」,本件卻見到「透過關係」一語,直接打上門,頗耐人尋味。
關於此類嫖娼案件,除業者媒介賣淫或另涉黑道勢力恐嚇、高利貸等刑案,現行《依法罰娼不罰嫖》,但曾幾何時,猶如電影《雷洛傳等》早期香港電影中警員惡行惡狀及白嫖等情節,卻在2023年之台灣真實上演?檢察官陳立儒之「要求女學生做愛肉償以免賠」,是否異曲同工?或見仁見智。 (相關報導: 與台合作方向、中國海外基地、《艾蜜莉在巴黎》心得...... 法國駐台代表龍燁一次回答 | 更多文章 )
只看宜蘭一地似乎不足,請再看近期另一則《(11/3)萬華警白嫖疑雲!抓到賣淫妹竟說「很爽」》,該則新聞員警或無白嫖事證,或屬僅對外籍女子言語輕薄,依報導載:員警閒聊竟然聲稱:「這個女的x起來很爽、技術很好」、「真想多x幾次…可惜要被遣返了」,多少可判斷確實此類案件確實層出不窮,更見警方言行對女子之不尊重及恣意取笑。筆者暫緩提南部、高雄地區之細情,南部檢警人員是否想聽看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