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春鶯可以當立委?陸委會:註銷大陸戶籍,不等於喪失國籍

2023-11-06 20:22

? 人氣

台灣民眾黨擬將陸配徐春鶯列入不分區立委名單,引發參政權及國籍問題爭議。(柯承惠攝)

台灣民眾黨擬將陸配徐春鶯列入不分區立委名單,引發參政權及國籍問題爭議。(柯承惠攝)

台灣民眾黨擬將陸配徐春鶯列入不分區立委名單,引發參政權及國籍問題爭議。陸委會主委邱太三指出,就算徐春鶯列入不分區,需要出具放棄國籍的證明文件,才可以擔任立委。徐春鶯反問:「請他(邱太三)教我怎麼放棄?政府做不到的事情別叫我去做!」陸委會6日發出新聞稿指出,依中共法律規定,註銷在大陸的戶口登記,並非喪失國籍,「戶籍」與「國籍」是不同法律概念。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副總統賴清德指徐春鶯是共產黨員,徐春鶯5日在記者會上說,「我再次聲明我不是共產黨員,也從來沒有加入過共產黨,我連共青團都沒有加入過,請賴總統拿出證據來!」徐春鶯指出,若賴清德有證據,可出動國家機器進行調查,若查到她在大陸確實是共產黨員,「我願意中華民國註銷我的台灣身分,驅逐出境,但如果副總統沒有證據的話,他要給我一個什麼交代。」

對於陸委會主委邱太三指出,需要出具放棄國籍的證明文件,才可以擔任立委。徐春鶯援引陸委會前主委賴幸媛所指,兩岸關係有其特殊性,依法以戶籍定義兩岸人民,不是國籍,台灣跟大陸不存在放棄國籍,要怎麼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徐春鶯反問:「請他(邱太三)教我怎麼放棄?政府做不到的事情別叫我去做!」

徐春鶯可以當立委為新住民代言嗎?陸委會6日發出新聞稿「關於大陸配偶參選及擔任公職相關規定之說明」,內容並未針對徐春鶯個案,而是以陸配參選與擔任公職來說明,陸委會表示,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陸配設籍滿10年後即可登記參選。

陸委會:陸配同國人,適用選罷法、國籍法、公務人員任用法

但是,參選活動及當選後任職的資格條件等,因《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沒有相關規定,所以陸配必須與所有國人一樣,適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國籍法》、《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其他相關法令。

根據《國籍法》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職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陸委會指出,不論其本籍為中華民國,或原籍為外國、中國大陸,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而有雙重國籍者,要擔任公職時都應依法放棄他國國籍。

20230526-台灣亞洲交流基金會董事長蕭新煌舉行「檢驗公共知識分子」新書發表會,圖為陸委會主委邱太三發言。(蔡親傑攝)
陸委會6日發出新聞稿指出,依中共法律規定,註銷在大陸的戶口登記,並非喪失國籍,「戶籍」與「國籍」是不同法律概念。(蔡親傑攝)

關於兩岸關係爭議涉及「戶籍」跟「國籍」問題,兩岸條例基於兩岸關係特殊性,因此沒有處理「國籍」等憲政層次或兩岸定位等議題,所以原籍中國大陸者若想取得台灣人民身分,兩岸條例僅要求其註銷大陸戶口登記。但陸委會強調,根據中共法律規定,註銷在大陸的戶口登記,並非喪失國籍;「戶籍」與「國籍」是不同法律概念,外界不應刻意將這兩個概念混淆或置換。

在台灣容忍雙重國籍的情況下,大陸人士放棄大陸原籍(戶籍)後,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在台設籍滿10年後可以登記參選,不過,根據陸委會對法規的解釋,陸配當選的話,則必須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但問題是,中共當局會同意其國民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讓其改擁有「中華民國國籍」嗎?

陸委會表示,只要我國國民事實上曾具備他國國籍,當事人就有依法放棄義務,至於該國是否允許此人放棄及應如何申請,就要看各該國法令的規定,我政府無法置喙。

喜歡這篇文章嗎?

林庭瑤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