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岡儒觀點:法務部難辭其咎!解析《易寶宏外役監申請》之重大疏漏

2023-08-20 06:30

? 人氣

自《易員個案》爆開後,觀察法務部長蔡清祥(見圖)之言論,令作者想起高官妙招,即轉移焦點、止損、找替死鬼、避免烈火向上延燒。。(資料照,蔡親傑攝)

自《易員個案》爆開後,觀察法務部長蔡清祥(見圖)之言論,令作者想起高官妙招,即轉移焦點、止損、找替死鬼、避免烈火向上延燒。。(資料照,蔡親傑攝)

易寶宏外役監之申請,媒體(2023/8/16)驚爆「外役監審查爆造假」,其關鍵在於易員有毒品前科,但該《外役監審查評分表/再犯風險欄》勾選「無」毒品前科?按假釋准駁、外役監申請、受刑人保外就醫(阿扁迄今在外趴趴走)等,舉凡監所管理及處分,係專屬法務部、矯正署及各地監所職司;本次《易員外役監審查之重大疏謬乙案(下簡稱該案)》,法務部難辭其咎,更可查見其嚴重問題及弊端。又,未免文繁,本文僅專論外役監遴選程序之「監所審查(初核)、矯正署覆核」該部分,尚不包含「遴選委員審核程序」及「今年修正外役監條例良窳之評論」,盼讀者諒之。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遴選審查流程:矯正署「需」覆核

筆者曾任更保會高雄分會二屆委員,略了解監所制度。關於外役監申請或服刑,撇開「爽監說」及「行刑累進處遇(計算)」等不細談,首請注意《外役監申請之遴選程序》,前階段須填具《外役監遴選作業申請審查表》及《遴選審查基準表》暨核章,再經過「監所監務會議」及「矯正署覆核」。《外役監遴選》細部程序進行,包含「『審查』受刑人遴選審查基準表」、「監所監務會議(決議)」及「矯正署『覆核』」,再到「積分排列(積分高者優先)」、「遴選委員小組審查(受刑人去識別化)」等程序。

遴選前階段程序,筆者用一個簡單圖表供參考:

20230817-外役監遴選程序前揭段。(作者提供)
外役監遴選程序前揭段。(作者提供)

深入說明之前,筆者換個角度簡論。易員該案,很明顯係「毒品前科」勾選「無」,亦即「該項評估積分」滿分。請問:「審查表隨便勾選?完全不用查證?」易員曾經「申請外役監三次遭駁回」,當為審查之重點!嗣於第四次申請甫成功,細部推敲可見「填表初步審核、監務會議及矯正署覆核」全部輕鬆過關,豈是法務部或蔡清祥所稱人員疏失?

監所何時成了「權貴關心」之隱密窗口?

筆者早年教書,迄今多位學生仍在各地院檢及監所服務。「外役監制度」設置本旨良善,詎料成了「黑箱作業」及「玩弄特權」之便宜行事,更成了「權貴關心(笑)」之隱密窗口?法務部、矯正署完全不知實情?或言,監所行政有其特殊性,不應一味指責,此點筆者認同,但懇請就《易員個案》觀察,是否確實「制度上」出了問題?還是只是「個案」人員單純之缺失?

矯正署(8/16)新聞稿提到:「(節錄)北監於填寫《審查基準表》時,於『曾有施用、持有、轉讓、製造、運輸或販賣毒品紀錄之項目『勾選錯誤。』…行政責任部分:北監『懲處』相關失職人員,刑事責任部分:涉《公文書登載不實罪嫌》函請法務部廉政署分案偵處。」準此,易員該案真得僅監所承辦人員「填表錯誤?」再請觀察《台東戒治所職員涉及風紀事件》,為何約聘人員自殺身亡及該戒治所所長調離現職?以上不妨細細推敲,或可見近年監所實務弊端叢生。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