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生而平等的權利和「獨立」有何關聯:《獨立宣言》選摘

2023-07-07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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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離大不列顛王國之舉,因而在邏輯上和歷史上都成立。《宣言》據此在第五部分也是最後一個部分下了結論:「這些聯合一致的殖民地從此是自由和獨立的國家,並且按其權利也必須是自由和獨立的國家。」是為確立這個結論,各州代表才齊聚於大陸會議,決議「以我們的生命、我們的財產和我們神聖的名譽,彼此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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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4日,美國總統川普及英國首相梅伊會面,梅伊帶川普觀賞美國《獨立宣言》在英國的手抄本。(AP)
2019年6月4日,時任美國總統川普及時任英國首相梅伊會面,梅伊帶川普觀賞美國《獨立宣言》在英國的手抄本。(AP)

《宣言》開頭和結尾的段落都清楚確立了一個新的行為者(「一國人民」)或多個行為者(十三個「自由和獨立的國家」)已經進入世界舞臺。這份文件的第一句就陳述了關於世界不證自明的真理,顯然不需任何理由或詳述:

在有關人類事務的發展過程中,當一國人民必須解除其和另一國人民之間的政治聯繫,並在世界各國之間依照自然法則和上帝的意旨,取得獨立和平等的地位時,出於對人類輿論的尊重,必須把他們不得不獨立的原因予以宣布。

這個句子裡面滿載著關於十八世紀國際政治的一套設想。最根本的一個是有一群政治實體存在(「世界各國」),它們根據若干外部法則(「自然法則和上帝的意旨」)彼此互動。它們有權如此是基於兩個主要原因:因為它們彼此分離——或獨立於彼此——也因為它們地位平等。它們的數目並不是封閉或固定的;不時可以擴增,以納入任何不得不獨立,因而希望在既存的國家間獲得平等地位的「人民」。然而,與任何由各自獨立的政治法人(political person)所組成的公眾一樣,這個群體自有其輿論,必須受到知會與尊重。因此其成員間以《宣言》這類公開文件為手段,進行正式溝通。

《宣言》的最後一段,列舉了已成功獲得獨立和平等地位的國家所擁有的權利:

這些聯合一致的殖民地從此是自由和獨立的國家,並且按其權利也必須是自由和獨立的國家……作為自由獨立的國家,它們完全有權宣戰、締和、結盟、通商和採取獨立國家有權採取的一切行動。

這個國家法人權利的清單是開放而未盡的,與《宣言》稍早提到的個人權利清單一樣,那裡提出人人都有「造物者賦予他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粗體是我強調的部分。)《宣言》明確指出國家權力——宣戰、締和、結盟、通商——但是沒有排除若有需要時可行使其他相似權力的必要性。透過這樣精準卻保有彈性的權利宣言,美利堅合眾國的代表們宣告脫離大英帝國這個跨國(transnational)群體,轉而加入由獨立主權國家組成的國際(international)社會。

《獨立宣言》因而宣告的是互相依存(interdependence)。藉由這個宣言,大陸會議成員展現了他們「對人類輿論的尊重」。他們將有關他們情況的事實,呈現給「公正的世界」,意思是不帶偏見的世界。對於英國人,他們承諾「以對待世界上其他人一樣的態度對待他們:和我們作戰,就是敵人;與我們和好,就是朋友」。《宣言》或許透過大陸會議代表為美國人民發聲,但美國人民並非這份文件所隱含的論據對象。那個對象是「人類輿論」,亦即世界各國集體的共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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