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偷渡客:《低端的真相》選摘(3)

2018-09-01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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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移民實務上,未成年者就是英國政府的孩子,是不是政治庇護申請者則是其次。圖為位於倫敦的移民法庭Taylor House Tribunal。(秀威資訊提供)

在移民實務上,未成年者就是英國政府的孩子,是不是政治庇護申請者則是其次。圖為位於倫敦的移民法庭Taylor House Tribunal。(秀威資訊提供)

2007年,英國政府破獲大宗移民詐騙案,為首的帶頭大哥是臺灣人陳明宜。明宜熱心移民權益,助人無數,為何被捕?他到底是罪犯?還是濟弱扶傾的法律工作者?施威全記錄了東倫敦社會底層華人的遭遇,以及他們涉及的司法案件,例如『DVD謀殺案』與『兒童偷渡客』。這些漂流遷徙的移民,有的申請政治庇護,有的『非法』居留,他們的生活呈現了『經濟全球化』與『種族主義』的糾葛纏繞。英國是本書的場景,但作者也對照了新住民在臺灣的處境,批判臺灣社會媚西洋、賤南洋;臺灣社會歧視東南亞移民的成見,正是英國白人看待華人的眼光。

東倫敦,白教堂路,我在律師馬克 · 麥考阮可因的辦公室首次遇見小鄭,他要申請政治庇護。一碰面,馬克就先丟了個問題給我:『你看他幾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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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馬克的意思,他想確認小鄭是否已經十八歲。如果未滿十八,法律上小鄭是小孩,必須啟動一套和成年人相當不同的法律實務程序,社工得介入,也得讓地方政府插手,繁瑣到馬克自己一個人應付不來,可能須要難民協會(Refugee Council)這類經驗豐富的大型慈善組織來幫忙。

仔細端詳了小鄭,我從他的眼角紋看到他的涼鞋裡的腳趾,用我東方人的經驗看著這位東方人。英國人看東方人的年紀永遠看不準的,我認識幾位臺灣女性留學生,多有在超級市場結帳時被要求出示證件的經驗,因為買了酒,她們得證明年滿十八依法可以飲酒。花信、而立之年被當成豆蔻稍長,常樂得女學生們四處宣揚。英國女人老得快,超過二十,膚容就逐漸粗糙老態,對比之下,東方人的確看起來年輕多了。小鄭到底是真年輕,還是看起來年輕,馬克就把這任務交給我。小鄭眼睛細長,眼角紋不明顯,很難判別。說他年輕,看臉色卻有些風霜;說他老,但舉止又少了些世故。我簡單問了他幾個問題:

『為什麼你會找到這裡來?』

小鄭說:『跟我一起打工的中國人知道我還沒滿十八歲,說我有機會申請身份,就給了我這個律師樓的地址。』

『你住在哪裡?』

小鄭說:『這裡的警察安排的,在一棟房子裡的一個房間,我白天可以出門,六點就要回去。一起打工的朋友說那個地方叫容佛。』

『你來英國多久了?這陣子你都如何生活?』

小鄭說:『住的地方有牛奶和吃的,晚餐他們有時買一條麵包,有時他們給我五鎊讓我買晚餐。』

『他們』到底是誰?社工?移民官員?還是慈善團體?他講不出來。依法他不能工作但卻跟著幾個華人移工在建築工地幹活,這點他倒是沒有隱瞞,順口就說了出來。

英文,他完全不懂;中文,表達上他很稚嫩,我很肯定他不超過二十歲,但到底滿十八了沒?很難說。他到底幾歲,在法律上馬虎不得,未成年者的法律身份就是未成年者,不管國籍為何,是否偷渡,未成年者和那些有父有母、在英國出生、上學唸書、下課踢球的英國小孩一樣,擁有完全相同的權利。在移民實務上,未成年者就是英國政府的孩子,是不是政治庇護申請者則是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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