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偷渡客:《低端的真相》選摘(3)

2018-09-01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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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移民實務上,未成年者就是英國政府的孩子,是不是政治庇護申請者則是其次。圖為位於倫敦的移民法庭Taylor House Tribunal。(秀威資訊提供)

在移民實務上,未成年者就是英國政府的孩子,是不是政治庇護申請者則是其次。圖為位於倫敦的移民法庭Taylor House Tribunal。(秀威資訊提供)

2007年,英國政府破獲大宗移民詐騙案,為首的帶頭大哥是臺灣人陳明宜。明宜熱心移民權益,助人無數,為何被捕?他到底是罪犯?還是濟弱扶傾的法律工作者?施威全記錄了東倫敦社會底層華人的遭遇,以及他們涉及的司法案件,例如『DVD謀殺案』與『兒童偷渡客』。這些漂流遷徙的移民,有的申請政治庇護,有的『非法』居留,他們的生活呈現了『經濟全球化』與『種族主義』的糾葛纏繞。英國是本書的場景,但作者也對照了新住民在臺灣的處境,批判臺灣社會媚西洋、賤南洋;臺灣社會歧視東南亞移民的成見,正是英國白人看待華人的眼光。

東倫敦,白教堂路,我在律師馬克 · 麥考阮可因的辦公室首次遇見小鄭,他要申請政治庇護。一碰面,馬克就先丟了個問題給我:『你看他幾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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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馬克的意思,他想確認小鄭是否已經十八歲。如果未滿十八,法律上小鄭是小孩,必須啟動一套和成年人相當不同的法律實務程序,社工得介入,也得讓地方政府插手,繁瑣到馬克自己一個人應付不來,可能須要難民協會(Refugee Council)這類經驗豐富的大型慈善組織來幫忙。

仔細端詳了小鄭,我從他的眼角紋看到他的涼鞋裡的腳趾,用我東方人的經驗看著這位東方人。英國人看東方人的年紀永遠看不準的,我認識幾位臺灣女性留學生,多有在超級市場結帳時被要求出示證件的經驗,因為買了酒,她們得證明年滿十八依法可以飲酒。花信、而立之年被當成豆蔻稍長,常樂得女學生們四處宣揚。英國女人老得快,超過二十,膚容就逐漸粗糙老態,對比之下,東方人的確看起來年輕多了。小鄭到底是真年輕,還是看起來年輕,馬克就把這任務交給我。小鄭眼睛細長,眼角紋不明顯,很難判別。說他年輕,看臉色卻有些風霜;說他老,但舉止又少了些世故。我簡單問了他幾個問題:

『為什麼你會找到這裡來?』

小鄭說:『跟我一起打工的中國人知道我還沒滿十八歲,說我有機會申請身份,就給了我這個律師樓的地址。』

『你住在哪裡?』

小鄭說:『這裡的警察安排的,在一棟房子裡的一個房間,我白天可以出門,六點就要回去。一起打工的朋友說那個地方叫容佛。』

『你來英國多久了?這陣子你都如何生活?』

小鄭說:『住的地方有牛奶和吃的,晚餐他們有時買一條麵包,有時他們給我五鎊讓我買晚餐。』

『他們』到底是誰?社工?移民官員?還是慈善團體?他講不出來。依法他不能工作但卻跟著幾個華人移工在建築工地幹活,這點他倒是沒有隱瞞,順口就說了出來。

英文,他完全不懂;中文,表達上他很稚嫩,我很肯定他不超過二十歲,但到底滿十八了沒?很難說。他到底幾歲,在法律上馬虎不得,未成年者的法律身份就是未成年者,不管國籍為何,是否偷渡,未成年者和那些有父有母、在英國出生、上學唸書、下課踢球的英國小孩一樣,擁有完全相同的權利。在移民實務上,未成年者就是英國政府的孩子,是不是政治庇護申請者則是其次。

20180821-《低端的真相》-白教堂地鐵站。(秀威資訊提供)
白教堂地鐵站。(秀威資訊提供)

英國移民司法案件中,十八歲像個魔咒,英國內政部和某些地方政府就曾因為沒把這議題處理好,被法庭狠狠責罵。一位來自喀麥隆的十五歲女孩T,因為被利物浦的社工誤認為23歲,沒依法將她當小孩養護,放著讓她混跡街頭生活,一個小孩在大人群中被欺負,等到真相發覺時,這女孩已懷孕,因為被性侵接受心理諮商。利物浦市府為此案給付了T五千英鎊,同時重新檢視了市府經手過的類似舊案。利物浦市為了這案子被人權團體強烈指責,因為移民程序上,相較於成人,未滿十八歲的小孩會得到較有利的待遇,地方政府一定要介入、提供全套保障與服務,而不僅僅是移民局的事。即使移民單位不認為這個小孩在原生國家有遭受迫害的事實與危險,認定他不需要國際社會的庇護,這個小孩也有權利得到三年的英國居留簽證,或是合法在英國居留到十七歲半;同時,未滿十八歲的小孩不得因為移民境管的理由而被拘禁。

是否十八歲動輒得咎,到底該如何處理困擾著移民當局與地方政府,最後透過司法審查程序,法庭頒下認定的準則。2003年時英國高院在移民申請者控訴倫敦萌特自治市的官司中,立下了所謂的萌特準則,要求所有的地方政府往後必須依此準則,確保核估年紀時程序要完整,要清楚、透明、公平。萌特準則包括:

一:必須與當事者進行面對面的評估並說明訪談的目的;

二:瞭解申請者的文化背景與過去幾年的生活情形;

三:翻譯者最好也在現場而不只是透過電話進行翻譯;

四:絕對不能只依照外表來評判年紀;

五:如果地方政府不採信申請者的說法,地方政府一定要陳述足夠的理由;

六:地方政府自主判定當事者的年紀,可以不採信內政部移民單位的說法或資料。

萌特市就是溫布敦的所在地,全世界最古老的網球賽每年在這裡舉行。溫布敦球場裡有皇室包廂,當女王或王子觀賽時,選手得向他們屈膝敬禮。場內有尊貴的儀式與傳統;場外就是社會底層移民討生活的市街。

為了判斷小鄭的的年紀,也為了評估他到底是否適格申請政治庇護,在一來一往的問答中,我逐漸拼湊了小鄭的故事,也翻譯讓律師馬克做筆錄。

小鄭的媽媽陳玉嬌很早就去世了,是小鄭幾歲時去世的,他記不得,關於媽媽的事,小鄭都是從爸爸口中知道。家鄉在哪?小鄭拿起筆用簡體字寫下了遼寧省遼中縣養士堡鄉小邦牛村一組。父親在田裡工作,總是看起來很疲累的樣子,父親似乎有病,但小鄭也不知道病名。七月時,父親死了。小鄭唸過養士堡小學和養士堡中學,除了唸書,小鄭還常常參加牧師的聚會,牧師叫鄭興,聚會有時就在小鄭家裡舉行,從小鄭有記憶起,週日就是聚會的時間。小鄭的父親非常尊敬牧師,父親常不在家,就是跟著鄭興到別的村子去聚會,鄭興和小鄭的爸爸跑的地方非常廣,有時候爸爸沒有回家睡覺,可能就是住在外邊村子別人家。有天中午聽到牧師和父親提到警察查了教會,但是教會在哪裡,小鄭並不知道。因為住在學校宿舍,小鄭對父親的事情知道的很少,也沒有跟著父親離開村子過,父親也沒有要求小鄭幫過什麼忙。小鄭的父親常到宿舍看看小鄭,但沒有要求小鄭要常回家,所以家裡有過什麼事,小鄭知道的不多。

有一天,小鄭和父親在家,突然來了警察,小鄭很肯定地說是警察,因為藍色的制服上寫著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警察抓走了父親,在衝突中小鄭被推倒,人撞到了爐灶,撞碎了的玻璃瓶傷了小鄭,小鄭給我看了他肩頭上的一個疤印。小鄭也被抓了,被抓進一棟建築物,從大門裡進去,被關在一間房間,第一天沒什麼事發生,第二天警察就問了小鄭不少問題。

牧師的角色是律師馬克最感興趣的議題,透過我,馬克追問了小鄭,牧師在聚會時都講些什麼?警察有沒有抓牧師?牧師後來的下落呢?小鄭說,牧師教導他約翰、彼得和保羅都是耶穌的信徒,但是對於基督的言行或教義小鄭說得很少。小鄭說,牧師也被警察抓過。小鄭被警察放出來後,牧師告知小鄭說他爸爸已經死在警察局裡,牧師把小鄭交給一位姓名不詳、從未謀面的中年男人,這個中年男人開車帶著小鄭到機場,八月五日從家裡出發,中間吃了兩餐,也停車上了次洗手間,八月六日到達北京,坐上了飛機就到倫敦來了。怎麼上飛機的?小鄭說他有拿著護照和機票,護照上的相片和名字不是他,但他還是上了飛機。飛機落地倫敦希斯羅機場後,入境前中年男人收走了小鄭的護照,讓小鄭身上沒有片紙隻字可以讓人知道小鄭的身份資料。他告訴小鄭這本護照還要給別人用,要小鄭排隊入境時跟移民官說他沒證件要申請庇護,以後如果遇到問題可以到中國城,那裡會有中國人可以幫忙。中年男人就此與小鄭分手,小鄭之後也幾次到中國城,在那裡認識年紀大點的人,跟著他們到工地打工。

我懷疑所謂的中年男人與小鄭仍保持聯繫,他就是小鄭在中國城的聯繫人,安排小鄭打工的也是他,他代表一個集團。在倫敦十多年,我碰過類似的集團,他們包辦偷渡與工作媒合,一個人頭計價二十萬人民幣。把人弄來英國的管道大致有兩種,如果是來自中國大陸,先搭飛機到東歐,然後走陸路經過歐洲大陸,再非法入境英國;如果是來自東南亞的華人,則多是持觀光簽證合法入境。入境後很快地就被安排了工作,在餐廳當服務生,在理髮店剪頭髮或在工廠、工地工作。這類集團對於英國移民規定未必嫻熟,比較少安排非法入境者走庇護這條法律途徑,他們安排的人進入英國後,就開始非法工作、匿名生活,邊打工邊還錢,幾年下來賺夠了,讓移民局遣送回國。這類華人移工和來自其他國家的移工族群很不一樣,我接觸過的來自非洲的個案,都是抵達機場時,把身上持有的所有證件撕了,沖入馬桶,然後兩手一攤,雙掌空空,向移民櫃臺說要申請政治庇護,就讓自己任由移民局處置了。華人移民走庇護這條路的,移民局統計每月僅約數百件,小鄭是我遇見的第一個案子。無論如何,小鄭的故事很難拼湊完全,有太多的細節他不願意說或是說不明白。為了筆錄小鄭的故事,我和馬克做了四次訪談,每次都選在下午四點左右,如此比較不會影響小鄭的打工;每次訪談一個半小時多一點,這樣馬克向官方法律服務中心申請的律師費用以及翻譯費用可以報兩個小時。每次的訪談,我和馬克會重複相同的問題,得到的都是相同的答案,至於有些問題,沒有答案就是沒有答案,始終如一。

20180821-《低端的真相》-東倫敦街景。(秀威資訊提供)
東倫敦街景。(秀威資訊提供)

同是華人,一回生二回熟,第三次訪談時,小鄭私下跟我講了他的擔憂,怕他的案子送到移民局後他就被留置在收容中心,『被關起來就不能打工了』,他說。我懷疑他賺的錢沒能全放入自己口袋,部分收入被抽佣了,或者要還債,否則他一天賺個幾十鎊,年輕人還在發育,肚子餓,每天花個幾鎊買些中國菜吃不為過,但幾個禮拜下來小鄭一次比一次瘦,他說,他就是吃住的地方準備的麵包。瘦,也可能是小鄭對自己的未來有太多莫名的擔心,從他打工的地方,聽了太多傳聞和錯誤建議,和他從馬克這裡得到的訊息不一樣,他不知道該相信誰。每次訪談,小鄭都會先問馬克一句話,作完筆錄後你會不會就要送我上飛機回中國?馬克被問煩了,回他說:『就算移民局送你上飛機了,我都可以叫飛機掉頭放你回來。』看著我懷疑的眼神,馬克說,真的有律師同業這樣幹過。如果真有此例,那一定是律師緊急提出司法審查,得到法庭判決,拿著判決要求移民局執行。移民局遣送被喊卡的判決很多,我不知道馬克說的是那個案子。

小鄭的案子,關鍵還是在年紀,如果小於十八歲,照護小鄭的責任就在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得主動介入跟移民局搶人;如果大於十八歲,小鄭就得直接走政治庇護這條路,屆時就看移民局如何判定小鄭遭受宗教迫害的真偽。第二次訪談時,馬克決定送小鄭去照牙齒X光,判讀第三顆臼齒齒根的生長情形,來斷定小鄭年齡。只要官方的法律援助系統願意出這筆錢。在1990年代,牙齒判讀常用在移民實務上,英國移民局認為這是鑑定年紀最不具爭議的方法,宣稱準確度高達百分之九十五。我向小鄭解釋了判讀的可能結果與後果,小鄭同意了,他願意試看看,冒這個風險。第三次訪談時,鑑定報告出來了,上面寫著:『十八歲又三個月,誤差範圍百分之五,被鑑定者的年齡可能介於十七歲六個月與十八歲三個月之間。』我搞不懂這個百分之五的誤差如何算,但天底下就剛好有這麼巧的事情,我們花了力氣申請到錢,進行了年齡鑑定,結果還是無法判別小鄭到底滿十八了沒。

按照萌特準則,對於當事人是否成年,只要有一絲絲的懷疑,我們就得把他當成未成年看待。因此第四次訪談將是馬克對小鄭的最後一次訪談,接下來整個案子就要轉給地方政府的社工。天曉得接下來小鄭還得面對多少訪談,但我作為馬克與小鄭的翻譯,任務告一段落了。小鄭之後會配合社工的安置程序,住寄養家庭甚至就學?還是就逃離被暫時安置的居所,不再每天回去報到,和數十萬個社會底層的無證件移工一樣,消匿在人海中?

這次將是我與小鄭的最後一次碰面。筆錄結束,馬克、小鄭與我都在最後一頁簽了名字,我和小鄭一起走出馬克的事務所。過了兩條街有家中餐館,不起眼的店面,招牌下寫著一盒五鎊,意思是,五鎊買一個鋁箔紙的飯盒,餐廳裡的菜飯任你裝,填滿為止。我說:『小鄭,你多久沒吃中國菜了?我請你。我自己也想買一份回家吃,你就帶回宿舍吃。』我們一起邊挑菜邊往盒子塞。看他都沒夾蔬菜,我心想這小孩子怎麼這麼偏食:

『小鄭,你也挑些蔬菜,營養比較均衡。』

小鄭的夾子猛往雞肉、豬肉堆裡拿:『我不要青菜,吃青菜會餓。』

『吃青菜會餓。』他連說了兩次。以後我就再也沒見到他了。

20180821-《低端的真相》書封。(秀威資訊提供)
《低端的真相》書封。(秀威資訊提供)

*作者為國立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碩士,倫敦大學伯貝克法律學校博士。曾任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局長、行政院中部辦公室副執行長、陸委會主任委員辦公室主任,2012年受邀參與美國國務院國際領袖人才訪問計畫,著有《地方派系》(揚智出版社,1996)一書。本文選自作者新著《低端的真相:街頭律師眼中的東倫敦華人移工》(秀威資訊出版)。本系列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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