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是合法夫妻 同志申請北市聯合婚禮

2015-03-23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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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伴侶盟陪同Ray與小丁登記參加聯合婚禮,由區公所收下申請文件,之後由民政局審核是否通過申請參加婚禮。(林韶安攝)

今日伴侶盟陪同Ray與小丁登記參加聯合婚禮,由區公所收下申請文件,之後由民政局審核是否通過申請參加婚禮。(林韶安攝)

「借過!我們要去解決國安問題」台灣伴侶權益促進推動聯盟23日上午在台北市政府中正區區公所舉辦記者會,同志伴侶Ray跟小丁在區公所申請參加北市府主辦的聯合婚禮,伴侶盟希望民政局能批准通過,讓2人也能獲得由北市長柯文哲親自出席的婚姻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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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侶盟執行長許秀雯表示,Ray跟小丁在加拿大已是合法的夫妻,在台灣卻沒有辦法登記結婚,甚至當其中一方生病住院,都無法以家屬名義在旁照顧,而詢問民政局能否參加聯合婚禮時,被民政局以自定的《舉行辦法》中提到必需符合《民法》規定為由拒絕,許秀雯說,《民法》自2008年以後就已沒有以儀式作為婚姻關係認定的要件,所幸社會局局長,同時也是性別平等辦公室執行長的許立民承諾會為同志舉辦不限形式、不限性別、不限性傾向的「自由婚禮」。

伴侶盟表示,2008年以後,《民法》中對於婚姻關係的認定改採書面登記主義,婚禮儀式並非是否有婚姻關係認定的要件,換句話說,市府舉辦的聯合婚禮,意在給予新人祝福與慶賀,非為認定婚姻關係,而同志也應有獲得市府祝福的權利。

伴侶盟表示,柯文哲上任前表示支持同志婚姻,上任後的4個多月,屢屢在性別議題上失言,甚至說30歲以上不結婚是國安危機,伴侶盟回擊「不是不婚,是無『法』婚」、「歧視才是國安問題」,伴侶盟認為,雖說柯已道歉,但還是透露他的舊式父權大家長思維。伴侶盟進一步表示,內政部在2012年推出的《喪禮儀節手冊》及《現代國民婚禮》都將同性伴侶納入內容,可見當前的重點在於有無魄力將平等的堅持也納入政策中。

伴侶盟秘書長簡至潔補充,1996年陳菊任北市社會局長時,就舉辦過同志婚姻,2006年台北也有同志遊行,當場見證數對同志的婚姻,柯文哲面對性別議題,應該與其他議題一樣,拿出改革的魄力與認知,雖說人權改革很難是溫和的,但因為同志也是市民,每位同志的婚姻幸福,都跟市長有關,這是柯任市長前就應該認知到的,並非柯日前對同志婚的一句「樂觀其成、干我何事」可以帶過。

今日伴侶盟陪同Ray與小丁登記參加聯合婚禮,由區公所收下申請文件,之後由民政局審核是否通過申請參加婚禮,區公所當場表示,若申請不通過,將會附上不通過申請的理由,一併告知Ray與小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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