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盟:電價該調整 但不能只考慮台電營運盈虧

2015-03-02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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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洪申翰於臉書上表示,電價機制的調整應該放入促進節電以及保障公平與基本需求的原則。(取自洪申翰臉書)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洪申翰於臉書上表示,電價機制的調整應該放入促進節電以及保障公平與基本需求的原則。(取自洪申翰臉書)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洪申翰2日提出綠盟對「能源轉型」的看法,強調媒體引述他「再生能源緩不濟急」的說法,是簡化後不精確的敘述,和他對能源轉型的看法有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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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申翰於臉書上重申其表示,現在的電價結構有許多不合理的地方,所以電價是該調整,但電價合理化不該只考慮減少台電的營運虧損,電價機制的調整更應該放入促進節電以及保障公平與基本需求的原則。

當前民生電價低於民生用電的發電成本,他認為民生跟工業營利有不一樣的性質,基本電力的使用在現代社會已經該是類似基本人權的概念,應該要有一些基本的保障,綠盟認為基本用電量以內低於發電成本是ok的。

洪申翰認為,台灣現在民生電價的費率級距差不夠大,應該要再把級距的電價差拉更大一些,提高奢侈用電的家戶電費,鼓勵大戶節電。至於商業店家,綠盟認為,商業電價不該再漲,因為現在商業電價已經比發電成本高出不少,且商業多數供應的是內需、工業多數供應的是出口。

至於廢核電價會不會漲?綠盟不否認,如果核一二三除役後,過渡性的使用天然氣發電作為部分填補的角色,用台電現在的算法(特別是核電),發電成本確實可能會比現在高一些,但綠盟也強調,現在核電的發電成本其實有一部分是轉嫁在未來的支出上,故現在所算出的核電發電成本,並沒有反應真實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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