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宗偉觀點:揪出台電內部的中共同路人!在地協力者的前世今生

2022-04-05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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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提名為檢察總長的高檢署檢察長刑泰釗要用辦「在地協力者」的力度辦停電案。(顏麟宇攝)

被提名為檢察總長的高檢署檢察長刑泰釗要用辦「在地協力者」的力度辦停電案。(顏麟宇攝)

3月3日全台無預警大停電,造成550萬戶用電受影響,幾乎全台灣人人都經受了這場國難。但更令人驚駭莫名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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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地方檢察署針對興達電廠的相關職務3人恐涉犯刑法準放火罪、妨害公共事業罪發動偵查,搜索3人的住處和辦公處所,並通知到案說明,訊後依犯準放火罪、妨害公用事業罪等分別以15萬元交保。

全台各地頻頻傳出停電事故,媒體報導台電解釋,停電原因包括電網設備老舊、人為疏失、鳥獸誤闖等等。針對停電狀況頻傳,高等檢察署檢察長邢泰釗22日召集橋頭、桃園兩地檢署檢察官開會,討論303全台大停電、日前桃園機場停電等事件,是否有人為因素摻雜其中,並釐清是否有人蓄意擾亂民心。因為停電事故會造成人心浮動,可望成為下任檢察總長的高檢署邢檢察長做了一個非常嚇人的宣示:應留意反社會分子。

台灣電力公司內部甚至其高層出現中共同路人,在台灣近代史上並非新鮮事。祖籍福建福州的學霸劉晉鈺,以優秀成績自上海震旦大學電氣系畢業。後在1932年日軍進攻上海時,劉晉鈺出面維持淞滬軍民所必需之自來水及電力。日軍攻下南京之後,劉晉鈺前往昆明,先後擔任資源委員會昆明電廠工程處主任、昆湖電廠廠長,並且負責建造四千瓦汽力廠。為了避免敵機轟炸,劉晉鈺也主持在山洞內建造了一間兩千瓦的電廠,為中國第一間山洞內的防空電廠。

1940年劉晉鈺出國比賽前往越南,擔任中華民國經濟部駐越南總代表,負責運輸經濟部建設物資。二戰結束後,劉晉鈺出任台灣區生產事業管理委員會專門委員,並負責接收台灣電力事業。1946年台灣電力公司成立後,劉晉鈺擔任該公司總經理。國民黨後來大力宣傳孫運璿與台電的神話,但卻閉口不言時任孫的上司劉晉鈺。

現在看來其五子一女中,三子一女加入中國共產黨,後來都當到高級幹部。如此根正苗紅的劉晉鈺為中共效力並非冤假錯案,而是鐵的事實。劉之所以思想左傾,大致與當時世界範圍內千百萬第三世界國家的知識份子相同。他們並非對馬列主義有多少文本上的理解與意識形態上的教育,卻相信自己是為正義而鬥爭。渴望能看到國家的快速現代化與社會的公平正義並舉,並因此痛恨當局的腐敗無能。而就劉晉鈺的人身關係上,這又極可能與他長期任職的資源委員會有重大關聯。

現在經濟部國營事業司的前身資源委員會,在大陸時期的的主要工作,是經營與建設全國的戰時經濟動員。學界認為按時序應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從九一八事變到七七事變,這一階段是備戰,主要是進行調查;第二階段,特別是1937年八一三事變之後到1938年之前的半年,主要是做抗戰初期的經濟轉移,或者叫經濟內遷;第三階段,是1938年之後到中國抗日戰爭結束,主要是進行大後方經濟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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