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答案只能有一個,國軍根本就沒有達姆彈。這份美國找到的物品與其他戰時相對應資料對比的結果,即可能只是因為當時國軍使用二戰末期生產的國造或是日製彈頭。因為資源缺乏而使用的金屬材料過於劣質,進入人體內即告碎裂。
如果1947年國軍當時真的有一批威力強大的達姆彈可以用來鎮壓民變,怎麼可能不優先使用於一直在吃大敗仗的華東戰場,而坐視張靈甫戴之奇等嫡系將領軍滅身死,這非常令人難以置信。而如果有使用在此共軍一定會在宣傳中大肆抗議,一如曾指責國軍曾在1948年淮海戰役中的雙堆集戰場使用毒氣,後來證明僅僅是催淚瓦斯。從中共歷史上都未做出此種國軍使用達姆彈指控看來,1940年代內戰中的國軍根本沒有這種武器,遑論使用在台灣。
現在二二八事件研究上最缺的不是機密資料尚未公開,而麻煩在於是解讀者本身缺少常識,然後就有了雖然勁爆卻根本經不起推敲與交叉檢證的結論。於是用於煽動閱聽者對特定黨派的仇恨有餘,對尋找歷史真相與族群和解毫無助益。
下一個228周年的時候,希望相關歷史學者對此研究新的貢獻,能更遵照研究方法辦理,結論能更符合常識。否則有一天根本不用等國共兩黨來爭奪論述權,相關論述自己就會把公信力給丟光了。
*作者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博士生,律師考試及格。